贵阳一女子,带着家人来到某水汇放松,汗蒸后,女子打算冲个热水澡,正当她一丝不挂冲澡时,不经意一转身,竟发现一老阿姨居然偷拍她,还要把裸照往别处发,女子当场炸了,冲上去就抢手机,俩人撕扯半天。最终成功夺下手机立马报警,警察从老阿姨手机里查出不少别的女人的裸照和视频,全是偷拍的。最后老阿姨被刑拘了7天,事后女子越想越气,事发时,水汇员工就在旁边看着,却不管不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水汇索赔,可水汇的操作,让女子失望至极。 12月9号上午,贵阳地中海传奇水汇里,熊女士带着记者找上门讨说法,大堂经理见这阵仗,脸色瞬间变了,满是意外和局促。 谁能想到,就几天前,熊女士来这儿放松,竟遭遇了一辈子都难释怀的糟心事。 不仅被偷拍裸照,还被水汇工作人员冷眼旁观,维权时更是被敷衍对待,心里的火气压根压不住。 这事要从12月6号说起,当天熊女士带着一家四口开开心心来水汇,就想蒸个汗蒸、洗个热水澡,好好松快松快。 可谁能预料,放松的好心情,没维持多久,麻烦就找上门了。 蒸完汗蒸后,熊女士去淋浴区冲水,刚开花洒没一会儿,水花没把控好,溅到了旁边一位老阿姨杨某某身上。 熊女士心里过意不去,赶紧转过身道歉,嘴里还不停说着“对不起,没留意到您”。 可这一转身,熊女士直接懵了,差点没惊掉下巴。 杨某某手里正攥着手机,屏幕亮着,上面赫然是自己的裸照。 更让她崩溃的是,对方手指都按在发送键上了,眼看就要把照片发出去。 熊女士瞬间怒火中烧,哪儿还顾得上别的,冲上去就抢手机。 杨某某也不含糊,死死攥着手机不肯放,两人当场扭打拉扯起来。 最让熊女士不放心的是,当时她还带着孩子,一边要护着孩子别被碰伤,还怕吓到孩子。 可关系到隐私被侵犯,她拼尽全力跟偷拍的大妈争夺手机,足足十几分钟,周围连个上前帮忙的人都没有,水汇的工作人员压根没露面。 好不容易拼尽全力抢过手机,熊女士赶紧报警,也就在这时,她才看到不远处站着三个穿红衣服的水汇工作人员。 可他们就跟看热闹似的,既不上前问情况,也不理会她的求助,真是应了那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冷漠得让人难受。 民警很快赶到,当场把杨某某带走调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杨某某手机里压根不止熊女士一个人的隐私照和视频,藏了很多不同女性在澡堂的裸照,还有不少已经发出去了。 其中一段29秒的视频里,三个女士都是裸体状态,全脸看得清清楚楚,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不知道多少人被她偷偷侵犯了隐私。 证据摆在面前,杨某某没处狡辩,最终被警方处以7日行政拘留,也算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可偷拍的人受了罚,熊女士心里的气却没消,因为事情发生后,水汇那边从头到尾没给过一句像样的说法,这让她实在没法接受。 多次找水汇沟通无果后,熊女士只能找来媒体,想靠着舆论讨个公道。 面对记者的追问,水汇大堂经理解释说,当时已经报了警,工作人员也和熊女士沟通过,只是没达成一致。 还说事后他们提出过方案,免掉熊女士一家当天的门票,再额外送三张门票,可熊女士要经济补偿,他们没法同意。 当被问起“十几分钟没人管”,水汇是否有责任时,经理直接矢口否认,还说顶多就三、五分钟,工作人员一直在巡场。 说着说着,经理明显不耐烦了,直接甩下一句“你走法律程序吧,法院判多少我们赔多少”,态度敷衍又强硬。 这样的回应让熊女士失望至极,她坦言,来消费是图放松,结果遭了偷拍还没人管。 水汇连基本的保障都做不到,还这么不负责任,她肯定要走法律程序,坚决维权讨回公道。 都说顾客是上帝,可在某水汇,顾客遭遇隐私侵犯,工作人员冷眼旁观,事后维权,换来的却是敷衍推诿。 希望熊女士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提醒大家在外消费,尤其是在淋浴这种私密场合,一定要多留意周围,保护好个人隐私。 也盼着商家能引以为戒,好好加强管理,别寒了消费者的心,真正让大家能放心消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阿姨杨某在水汇淋浴区偷拍熊女士裸照,还意图发送传播,且手机内存储大量其他女性裸照、视频,部分已对外发送,属于典型的“偷拍、散布他人隐私”行为。 其偷拍对象多、涉及隐私内容私密,情节较重,警方据此对其处以7日行政拘留。 水汇作为经营场所,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隐私安全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熊女士与杨某某撕扯争夺手机长达十几分钟,现场有水汇工作人员在场却冷眼旁观,未上前制止冲突、保护消费者隐私,明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虽偷拍侵权的直接责任在杨某某,但水汇因失职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熊女士走法律程序维权,可依法主张水汇承担对应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