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渊谭天独家消息披露,发生火控雷达照射事件前,日方军舰曾两次确认收到我方提示。 第一次通报时间是12月6日下午2点10分,通报内容为“我编队将按计划组织舰载机飞行”。 日方“照月”号驱逐舰,通过无线电确认收到我方通报。 第二次通报时间是12月6日下午2点28分,同样是我方101舰向日方“照月”号驱逐舰进行通报,这次通报内容已经很具体了:“我编队计划组织舰载机飞行训练,预计15时开始,持续时间约6小时,主要在航母以南区域。” 日方“照月”号再次通过无线电确认收到我方通报。 无线电里传来日方标准的日语应答“了解”,信号清晰无杂音,时间戳精确到分钟——这不是模糊的口头沟通,而是军事行动中最严肃的信息确认。 事情的后续却走向荒诞。 当我方按通报计划展开训练时,“照月”号并未保持安全距离,反而持续向演习区域逼近;直到火控雷达启动防御性照射,日方才突然转向国际舆论场,渲染所谓“威胁”,摆出受害者姿态。 两次明确无误的确认,为何没能阻止一艘军舰的蓄意靠近? 是通讯记录被刻意忽略,还是“收到”与“遵守”在日方操作手册里本就是两回事? 有人或许会问,是否存在信号延误或误读? 但18分钟的间隔足以让任何军事指挥官消化信息,更何况第二次通报连训练起止时间、具体海域都标注得一清二楚;应答录音完整存档,技术参数显示信号强度始终维持在正常接收范围——这种“误解”的说法,从专业角度看站不住脚。 军事通报制度的核心,是划定安全博弈的边界。 我方提前告知行动区域与时段,是专业海军的基本素养;日方两次确认后仍选择闯入,本质是对规则的主动破坏。 当一方把“收到提示”当作耳旁风,另一方启动防御机制就成了维护底线的必然反应——这不是冲突升级,而是对挑衅行为的必要反制。 短期看,日方的舆论操作或许能迷惑部分不了解内情的人。 但在完整的通讯记录面前,所谓“突然遭遇照射”的说法如同纸糊的盾牌,一戳就破。 更深远的影响在于,这次事件会让区域内所有海军都看清:与这支编队打交道,“收到”二字意味着必须遵守的承诺,而非可以随意反悔的敷衍。 无线电里的“了解”与事后的“委屈”,哪个更接近事实? 答案藏在两次清晰的应答录音里,也藏在一艘明知故犯的军舰航迹中。 国际规则从不是单方面的约束,当一方执意打破默契,就该想到——尊重是相互的,代价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