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晓晓的辞职信交上去, 人就不见了。 单位登报找她,给的最后期限是15天。公告写

我要写头条养你 2025-12-11 15:23:27

柴晓晓的辞职信交上去, 人就不见了。 单位登报找她,给的最后期限是15天。公告写得很清楚,从八月到十二月,她没请假也没报备,连续旷工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按照规定,单位是可以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的。有意思的是,公告里提到她之前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交了申请又躲起来,这反而让简单的事情变得复杂。单位现在想按程序办手续都找不到人,只能登报催促。 我有点想不通她为什么这么做。如果去意已决,大大方方办完交接,好聚好散也算干脆。现在这样,不仅给单位留了个烂摊子,对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也可能埋下隐患。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有它的规矩,这种不告而别的方式,记录总会留在那里。 或许她有什么难处,但无论如何,一走了之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单位发出这份公告,也是无奈之举。流程摆在那里,不可能因为一个人失踪就停滞不前。这件事说到底,是缺乏一份最基本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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