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80多岁的陈老太因年纪大睡不着,凌晨五点出门溜达。她来到一片私人鱼塘,

名城探寻 2025-11-27 09:17:04

上海,一位80多岁的陈老太因年纪大睡不着,凌晨五点出门溜达。她来到一片私人鱼塘,见有免费粽叶便想摘,不顾鱼塘有围墙和门,擅自闯入。 结果被寄养在院里的两只烈性犬撕咬,不幸去世。老太家属要求鱼塘承包者和狗主人赔偿53万,鱼塘主人觉得冤,出于人道主义赔了20万,狗主人却拒不赔偿,家属一怒之下告上法庭。 这起悲剧的背后,是养犬责任的严重缺失与个人行为边界的模糊。狗主人寄养烈性犬却未履行基本的安全管控义务,这是悲剧发生的核心诱因。 要知道,恶霸犬属于烈性犬,其攻击性和杀伤力远超普通犬只,我国多地对这类犬只的饲养都有严格规定,要求养犬人必须办理登记、采取物理隔离、佩戴嘴套等防护措施。 可在这起案件中,狗主人把烈性犬寄养在鱼塘,既没有给犬只办理合法饲养手续,也没有设置足以防止他人闯入的安全屏障,等于把一颗“不定时炸弹”放在了公共区域附近,最终酿成惨祸。 而陈老太凌晨擅自闯入私人鱼塘的行为,也确实存在过错。 私人领地受法律保护,即便只是为了摘几片粽叶,也不能无视围墙和大门的警示随意进入。这种对他人财产权和领地边界的漠视,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风险,也让后续的责任划分变得复杂。 但这绝不能成为狗主人逃避责任的借口——烈性犬的饲养者(包括寄养人)对犬只的管控义务是法定的,无论他人是否存在过错,都不能免除其保障公共安全的基本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狗主人赔偿30万元,这个结果既体现了对受害者家属的慰藉,也明确了养犬人的法律责任边界。 它提醒所有养犬人:养犬不是“我家的狗我想怎么养就怎么养”,尤其是烈性犬,每一次疏忽都可能引发不可逆的伤害。 同时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尊重他人的领地边界,是保护自身安全的基本前提,任何时候都不能因一时之便而逾越规则。 类似的恶犬伤人事件之所以屡屡引发关注,本质上是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的博弈。养犬是个人权利,但这种权利绝不能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代价; 个人行动有自由,但自由的前提是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领地边界。只有每个人都清晰认知自己的责任与边界,法律的约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类似的悲剧才有可能减少。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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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点

简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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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09:37

现在小偷都变成道德高尚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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