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安乐死?不夸张的说,安乐死一旦被放开,那就是穷人的噩梦…… 如果得了绝症并且饱受病痛折磨,那么选择安乐死不是也挺好的吗?可为什么目前世界上仅有少数几个国家,在法律层面允许主动安乐死,而绝大多数国家对此持谨慎甚至禁止态度。 这背后的考量,并非伦理冲突那么简单,而是关乎生命价值、社会公平与人类尊严的深层博弈。 荷兰、比利时等国家虽已立法允许安乐死,但设置了极为严格的申请流程:必须由患者本人反复提出请求,经历难以忍受且无缓解希望的痛苦,经过多名医生独立评估等。 即便如此,实践中仍存在诸多模糊地带。有研究显示,荷兰曾发生过没有明确提出安乐死请求的末期患者,也被实施了终止生命的措施。这揭示了即便在法律框架内,生死界限也可能悄然移动。 深入观察那些支持安乐死的个案,往往会发现一个共同特征:他们大多拥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和完善的家庭支持系统。 当一个中产阶层人士选择有尊严地离去时,这确实体现了个人自主权。但社会是由不同阶层构成的,如果简单地将这一逻辑推广至全社会,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后果。 想象一位,如果一位贫困的重症患者,面对高昂的医疗费用,看着家人因照顾自己而陷入苦难之中,他是否会感到自己成了家庭的负担?那么“安乐死”就很有可能成为他对家庭的最后“贡献”。 更令人担忧的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可能无形中剥夺了患者的选择权。当优质的姑息治疗(以提升重症患者生活质量与生命尊严为核心的全周期照护模式)价格昂贵且医保不能覆盖时,贫困患者的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承受巨大痛苦并耗尽家庭积蓄的治疗之路,另一条是“不拖累”家人的死亡之路。 在这种情境下,选择安乐死很难说是完全自由的决定,更像是在社会结构性压力下做出的无奈妥协。 值得思考的是,那些倡导安乐死合法化的声音中,很少有人呼吁加大对姑息治疗的投入。如果社会急于开放死亡权利,却迟缓于改善生命质量,这个命题本身或许就是错误的。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医疗成本上升的今天,开放安乐死可能被某些利益团体包装成解决医疗资源紧张的有效方案。但这种“解决方案”与文明发展的方向背道而驰。 真正的进步应体现在如何让更多人在生命最后阶段获得有质量的照护,而不是提前结束他们的生命。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安乐死 姑息治疗 文|墨海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