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女孩来投奔自己的母亲和继父,却发现继父家暴母亲。母亲不敢回家后,继父又以

芹姐说法 2025-11-22 09:42:15

17岁的女孩来投奔自己的母亲和继父,却发现继父家暴母亲。母亲不敢回家后,继父又以自己曾经因故意杀 人被判过刑相威胁,自此和女孩发生了 关 系,还拍了视频。最后女孩打电话给母亲求助,母亲赶紧报了警,继父逃跑未果,直接被抓,针对女孩是自愿还是强迫,相关人员做出了专业分析:根据继父拍下的视频,虽然没有明显的反抗,但结合继父对女孩的威胁,可认定继父犯有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小吴已经17岁了,但是非常胆小。因为她的父母从小就离异了,没有人照看她,在这样复杂的环境当中,她只能谨小慎微地生活。 本该是读书的年纪,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书也读不下去了。她大着胆子联系了母亲,想去母亲的城市看一看,有没有合适的工作,也好找到一处长久的落脚地。 母亲最开始有点推诿,因为她知道自己现在找的丈夫脾气不好,女儿来了后也不安全;如果让女儿知道对方经常家暴自己,又会给女儿留下阴影。 但是女儿并不知道这些,听到母亲有点不乐意的声音后,突然沮丧起来,不停哭泣。 母亲于心不忍,女儿从小就不在自己身边生活,现在长大了,想在自己这里找工作,自己还要拒绝她,实在不忍心,就答应了。 可是女儿来了后继父并没有收敛,想打小吴的母亲就打,想骂就骂,完全不把对方当妻子看待,只把她当成发泄的工具。 母亲也教小吴好好保护自己,并且在积极给她找另外的住处,尽量让她有一份安稳的工作和安稳的落脚点。 可还没找到的时候,继父当天晚上喝了一点酒,又发起疯来,开始殴打小吴的母亲。 小吴的母亲实在受不了了,赶紧离家出走,当天晚上都没有回来。 小吴独自在家,害怕得不得了,整个神经都绷紧了。但她现在既没有力气,也没有钱财,没办法帮到母亲。 突然继父叫她过去,用威胁的语气说:“你也看到我打你母亲,你知道吗?我曾经犯了故意杀人罪被判过刑,如果你不听话,你母亲的下场就是你的下场。” 小吴还不太明白这话的意思,只是用胆怯的眼睛盯着继父,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 到了晚上10点的时候,继父的暴行又显露出来,直接和小吴发生了 关 系,期间还拍了视频。 小吴不敢声张,生怕对方会伤害自己。等继父离开后,她才赶紧给自己的母亲打电话,哭诉刚才继父的行为。 平时母亲非常胆小,可现在她得知女儿受到伤害后,什么都没有想,直接拿起手机就报了警。 继父以为这母女俩没有胆量报警,谁知道他低估了母亲的力量。 最后,他得知事情不妙,赶紧逃跑,但很快就被民警抓捕归案。 不过庭审的时候,他却称小吴是自愿的,还提供了视频,里面小吴确实没有反抗。 为此,相关人员请了专门的人员来进行分析,最后得出专业的结论: 小吴不是不反抗,是因为继父提前用精神控制的方式,以自己的罪行吓唬小吴,让她不敢声张。 最后,法院依然判处继父犯强奸罪,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一、强奸罪的核心构成:“违背妇女意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继父没有直接使用身体暴力,但通过“曾犯故意杀 人罪”“你母亲的下场就是你的下场”等言语威胁,结合此前家暴母亲的行为,让小吴陷入“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恐惧中,属于“胁迫手段”里的“精神强制”。 即使视频里小吴没有明显肢体反抗,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双方的关系小吴的年龄、案发时的环境等因素,认定性行为“违背小吴的真实意志”。 二、“精神控制”属于强奸罪的“其他手段” 《刑法》里的“其他手段”包含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本案中: 继父长期通过家暴母亲的行为,让小吴产生“反抗会遭受暴力”的认知; 再以“杀 人前科”进行言语威胁,进一步瓦解小吴的反抗意志,属于“精神控制型的强制手段”,和物理暴力一样能认定为“强行发生 性 关系”。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来源于:中安在线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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