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酒吧男获45岁女友57万,分手后拒还称是“包养费”,法院判决让他傻眼!

夜天畅谈歪歪武器啊 2025-11-21 18:14:10

25岁酒吧男获45岁女友57万,分手后拒还称是“包养费”,法院判决让他傻眼! 石家庄,一25岁男子在酒吧工作,与一45岁女子相识,女子看他长得英俊,立刻开始追求男子,女子给他转款57万,为了表示真诚,还给他转520,1314,俩人谈了3年姐弟恋,女子要求生个孩子,男子嫌女子年龄太大,提出分手,女子一气之下,要男子返还57万,男子拒绝,女子告到法院,男子说女子在包 养他,案件经过两次审理,判决下来,男子傻眼了! 陈某出生于2000年9月,他年轻帅气,长得十分讨人喜爱。 陈某为了生活,在酒吧做酒水营销工作,由于他的工作特殊,很快认识了很多有 钱的女子。 可是那些女子,只把他看成一个卖酒之人,对他并没有过多的关注。 直到45岁的李姐(化名)出现,一切才变了样。李姐事业有成,见陈某长得精神,主动要了联系方式,隔天就发了520红包,没过多久又转了1314。 陈某一开始还客气,可架不住李姐出手大方。3年里,大到几万的生活费,小到几千的礼物钱,李姐前前后后转了57万,陈某全都照单收下。 李姐是真心想过日子,眼看感情稳定,就提了生个孩子的想法。没想到陈某脸色立刻变了,直接说“你年纪太大了,没法跟你过一辈子”,当场要分手。 李姐这才慌了神,3年真心换来一句嫌弃,她气不过,让陈某还那57万。可陈某倒好,翻脸不认人,说“这钱是你自愿给的,算包养费,凭啥还?” 李姐没办法,只能一纸诉状把陈某告到法院。第一次开庭,陈某一口咬定是包养关系,还拿出聊天记录里李姐说的“我养你”当证据。 可法院没采信他的说法。法官查了转账记录,发现李姐的钱大多备注“生活费”“房租”,聊天记录里也全是情侣间的关心,根本没有“包养”的明确约定。 第二次开庭,陈某还是嘴硬,说自己陪了李姐3年,这钱是“青春损失费”。但法律可不认这套,根据《民法典》,没有约定的大额转账,结合恋爱语境,更可能是附条件的赠与。 现在条件没达成(结婚生子),李姐要求返还合情合理。最终法院判陈某返还52万,只扣了5万作为恋爱期间的正常消费。 陈某拿到判决书时,整个人都懵了。他以为拿了钱就能拍屁股走人,没想到法律早把账算得明明白白。这52万,他不吃不喝在酒吧卖酒,至少得干5年才能挣回来。 说穿了,陈某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李姐的大方是基于爱情,不是让他把“年轻帅气”当摇钱树。想靠耍小聪明骗钱,最终只会栽在法律手里。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包养小伙 包养纠纷 包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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