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狗咬人,人杀狗,人杀人”案没有什么好讨论的,妥妥的正当防卫!自家的狗咬了人,虽然那条狗是中华田园犬,但是人命总比狗命值钱吧。 被咬的人把狗打死确实有点过分,毕竟那不是一只烈性犬,但是那是人的本能,被狗咬总会痛的,做出一定的反应也是可以理解的。本来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最多道歉就好。 可是狗主人估计在村里横行霸道惯了,明明自己的狗咬人在先,怎么说都不占理,可是事后气势汹汹地纠结了九个人去对方家里讨公道就纯纯地属于不作死不会死了。 被告人面对对方九个人,同时自己的老父亲被殴打,屋里的东西被砸,换做任何人都受不了。虽然我们跟美国不一样,对私闯民宅没有太强的意识,可是当对方危及生命,做出正当防卫一点问题都没有。 真的要得饶人处且饶人,现在网上的舆论基本上一边倒,所谓的受害者成了被谴责的对象,反而凶手获得了大众的同情。可以说,大多数人还是看得清的,死者家属再多的哭诉都是徒劳的! 当然,案件没有宣判之前,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猜测而已,我们之所以关注这个案件,更大的原因是私闯民宅和正当防卫对于我们很陌生,很多人潜意识里没有这个概念! 在任何时候,真的不能嚣张过度,明明是自己有错在先,还不接受警方的调节,还要霸气地杀到人家家里兴师问罪,真的是错上加错!老实人也有血性,惹急了也会咬人! 你们怎么看这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