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想为亡夫再生一个孩子,遭医院拒绝!法院终审改判:应将丧偶与单身区别,然而最后结果却令人意外。 事情发生在2020年9月,家住福州的李女士和丈夫一同来到了当地的一家妇产科医院,打算再要一个孩子。 夫妻俩结婚多年,因为身体原因一直要不上孩子,三年前,他们打听到可以通过试管辅助生殖技术生孩子,夫妻俩直接就签了字。 结果也很顺利,经过两年半的时间,李女士顺利生下来了一个男孩,夫妻俩喜出望外,就打算再要一个。 为了提高成活率,这次他们一共培育了两个胚胎,可就在即将进行手术之前,李女士的丈夫因为突发重病骤然离世,事情就陷入了停滞。 李女士在操办完丈夫的丧事后,还是觉得应该再要个孩子,这也算是多一份念想,而且这也是丈夫生前的心愿。 于是,李女士到了医院,要求医院将那两个培育好的胚胎移植到她的体内,却不料,医院却拒绝为她进行手术。 原来,根据医院的规定,进行这类手术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现在只有李女士一个人的签字,医院也不想破例。 可问题是李女士明显属于特殊情况,她再三希望医院能够通融一下,可医院领导在经过商议之后还是给予了拒绝。 在医院看来,李女士作为单身女士,孩子生下来之后就没了父亲,这对孩子的成长可能会造成较大影响,医院也是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 对此,李女士不以为然,她自信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个人品德,她都有信心把孩子照顾好,她也查看了大量网站,发现单亲家庭同样可以抚养孩子健康成长。 眼看医院就是不妥协,李女士直接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好在,法官经过充分审理之后认定李女士的情况属于丧偶,和单身还是有根本区别的,李女士丈夫生前已经明确表达想再要一个孩子的倾向,即便不签字医院也无权剥夺李女士想再生孩子的要求。 此外,法官还注意到李女士的公婆也再三表示希望能多要一个孩子,他们也愿意照顾孩子长大,不会让李女士和孩子受委屈。 考虑到以上这些因素,法院最终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要求医院继续为李女士进行胚胎移植手术。 然而,不幸的是,这次胚胎移植手术没有成功,李女士和丈夫的共同心愿未能实现,李女士多少有些失落,但也只能接受现实,未来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把他们唯一的孩子抚养成人。 对于法院的判决,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