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合理吗?新加坡,一女子与网友酒店见面,事后不同意付款金额直接报警,称被男子强奸,男子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近日,新加坡地方法院判决的一起男女关系案引发了外界关注。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份,一20岁新加坡女子从网上结识了一位男网友,两人聊得高兴就约了线下见面。 3月18日这天晚上,两人在当地的一家酒吧见面,喝了不少酒,相聊甚欢。 女子喝醉之后就跟着男网友到了酒店,两人随即发生了关系。 不料,事后女子却向男子索要1200元,还说如果不给就告他强奸,男子也怕事情闹大,可这1200元也实在太多了,他只打算给500元,双方没有谈拢价格,女子就报了警。 警方赶到之后,女子再三哭诉是男子强奸了她,可男子也有话说,两人明明是你情我愿,是女子狮子大开口。 眼看女子还是无理取闹,男子直接上诉到了法院。 法官调取了事发前后的酒店监控,并且查看了酒店内的闭路电视录像,发现情况并非女子说的那般,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女子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遭受强迫。 于是,法院最终支持了男子的诉求,10月27日,法院最终宣判,女子因做假证和触犯防止骚扰法令两项罪名被判处缓刑一年,且必须完成60小时社区服务。 而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女子在缓刑期间也并非全然自由,除了参加社区服务之外,每天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6点之间必须留在住所内接受监视,此外,女子父母也必须缴纳5000新加坡元保释金,以保证以上规定都落实到位。 女子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了代价。 不过,法院的判决也在网上引发了热议,毕竟在一些地方是很难看到这种判决结果的,大家纷纷对新加坡的法律进行了讨论。 那大家认为这次法官的判决合理吗?

xs1130
支持诬告反坐
用户83xxx21
这不是才是正常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