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还记得几年前一则让人揪心的新闻:一位妻子在丈夫不幸离世后,想通过之前留下的冷冻胚胎继续完成试管婴儿手术,却遭到了医院的拒绝。这场官司在2021年5月25日于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开庭,背后是一个关于生命、亲情与法律界限的感人故事。 李女士和叶先生是一对再婚夫妻,他们非常渴望拥有一个属于两个人的孩子。由于李女士身体原因,自然受孕困难,他们决定寻求医学帮助。在2018年12月,夫妻俩与医院签署了协议,开始了试管婴儿的艰辛之路。 他们的求子过程并不顺利。李女士经历了两次胚胎移植手术,但都失败了。更不幸的是,在第二次手术失败后仅20天,叶先生因突发疾病不幸去世。这对李女士和她的公婆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在悲痛中,李女士做出了一个决定:要用之前冷冻保存的胚胎,为已故的丈夫生下这个孩子。这个想法也得到了公婆的支持,他们失去了独子,希望这个可能到来的新生命能给家庭带来一些慰藉。 然而,当李女士向医院提出继续完成胚胎移植手术时,医院拒绝了。医院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按照规定,进行此类手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而叶先生已经去世,无法获得他的同意;二是相关技术规范禁止为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李女士当时属于丧偶单身状态;三是医院担心,让孩子在单亲家庭成长可能对其不利。 面对医院的拒绝,李女士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法院的判决充满了人情味。法官认为,冷冻胚胎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质,应当受到特殊尊重与保护。李女士在明知手术风险和高龄生产困难的情况下,仍坚持为亡夫生育后代,这份情感令人动容。法院也指出,李女士的情况与一般“单身妇女”不同,她与丈夫之前已经获得生育批准,且胚胎承载着家庭哀思寄托和精神慰藉。最终,法院判决医院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为李女士进行胚胎移植手术。 这个案子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触及了法律、伦理与人情的交叉点。法院的判决没有机械套用规定,而是充分考虑了具体情况和李女士的生育权,体现了司法对个体命运和情感需求的尊重与关怀。 生命的选择有时会面临复杂的境况,但尊重个体意愿和情感需求往往能带来更多的温暖。你对这个判决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想法。试管婴儿 你支持为亡夫生下孩子吗 来源:央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