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今年1月,17岁的小帅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妹妹小美沿省道行驶,在某村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0-16 21:52:51

【基本案情】 今年1月,17岁的小帅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妹妹小美沿省道行驶,在某村路口碰撞前方路边步行的75岁的王伯,造成双方倒地不同程度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王伯被送到医院接受了15日的治疗,产生72236元的医疗费用。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小帅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王伯及小美对此次事故不负责任。王伯认为,小帅本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却只垫支了2414元的医疗费用,随后把小帅及其父母诉至法庭,要求小帅及其父母支付69822元的医疗费用。小帅母亲则认为,自己与小帅父亲离婚已经十多年了,小帅平时跟随其父亲生活,并没有与自己共同生活。小帅引发这次的事故,主要是因为其父亲没有履行好监管责任,自己应当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 肇庆怀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帅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本案事故中造成王伯损害,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小帅的赔偿责任应由其父母共同承担,依法判决小帅父母共同向王伯进行赔偿。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离婚只是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是父母与孩子关系的割裂。无论抚养权归谁,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依然要对孩子尽到监护责任。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不共同生活”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离异父母应就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共同教育好子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八条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支持。一方以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为由主张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异夫妻之间的责任份额,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履行监护职责的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等确定。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一方向另一方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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