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有位女医生工作出色,医院送她去大医院规培3年,条件是学成归来工作满八年。规培期间医院投入36.5万余元,给她发工资、交保险。规培结束7天后,女医生就交了辞职信。医院拿出合同告她,索要工资及80万违约金。最终判她付60万违约金,女医生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素材来源于:裁判文书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唐医生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同事们也打心底里佩服她,领导看在眼里,喜在心里,想着这么好的人才,可得好好培养。 于是,经过一番商讨,决定送唐医生去大医院规培3年。这让不少同事都羡慕不已,要知道,带薪去深造,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医院和唐医生签了协议,条件很明确,学成归来后得在医院干满八年。 唐医生心里也明白,这是医院对自己的信任和栽培,她就答应了,期待这次深造能让自己在医学领域更上一层楼。 规培的这3年,也没亏待她,按时给她发工资、交保险,各种福利一样都没落下,前后投入了36.5万余元。 2023年8月,唐医生终于学成归来。大家盼着她回来能大展身手,带领科室创造更好的成绩。院长亲自在门口迎接,说以后的发展就靠她这样的年轻骨干了。 唐医生刚回来的几天,她马不停蹄地参加各种会议,和同事们分享学到的经验和技术。大家围在她身边,听得津津有味。 仅仅过了7天,唐医生就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震惊的决定,她向医院交了辞职信。 医院觉得信任被背叛了,这3年的投入和期待,换来的却是说走就走。 院长把唐医生叫到办公室,苦口婆心地劝她留下,说医院培养她不容易,她现在走了,对医院来说是个巨大的损失。 可唐医生觉得8年的服务期太长,未来的变数太大。她有自己的职业规划,想去更大的城市,追求更广的发展空间。 医院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把唐医生告上了法庭,索赔116万元,其中包括36.5万余元的工资投入和80万违约金。 医院出资送唐医生规培,双方约定培训后服务8年,可唐医生规培结束第7天就辞职,医院作为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唐医生作为事业单位受聘人员,这种人事争议中的违约行为该如何认定,违约金数额又该如何确定呢? 唐医生的行为违反了服务期约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虽然《劳动合同法》主要适用于企业与劳动者,但本案中涉及的是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不过,服务期约定的原理是相通的。 依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等特殊待遇,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唐医生与医院签订协议,接受医院出资的规培,约定培训后服务8年,这属于有效的服务期约定。 唐医生在服务期未满时辞职,明显违反了该约定。按照规定,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该如何确定或调整呢? 在确定违约金数额时,并非完全按照双方约定的80万来判决。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及实践,会有两方面的考虑: 1,要考虑医院的实际损失,医院为唐医生规培投入了36.5万余元,这是直接的经济损失。 2,要考虑唐医生的过错程度,她刚培训完就辞职,失信程度较高,未履行服务承诺,导致医院的培养投入和人才计划落空。 唐医生的行为,符合服务期违约的构成。存在有效的服务期约定,她接受了医院的专项培训投入,却未履行约定的服务期限,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了医院的损失。因此,她必须承担支付违约金的法律后果。 最终,经审理将80万违约金,调整为60万。60万相较于医院投入的36.5万,多出了约67%,并没有完全支持医院80万的诉求。 一审考虑到医院是二类公益事业单位,唐医生是受聘人员,属于人事争议。最终判唐医生不用退还36.5万元劳动报酬,但得付60万元违约金。这60万比医院实际投入多了约67%。 唐医生觉得是为自己的职业发展考虑,怎么就要付这么多违约金呢?于是,她提出了上诉。 唐医生的家人也为她的事情操碎了心,希望能找到有利于她的证据。医院也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认为唐医生的行为违背了协议,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二审维持了原判。 这意味着唐医生还是要支付那60万元违约金。这个结果让唐医生陷入了深深的困境,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巨额的债务,也不知道自己的未来该何去何从。 有人觉得医院培养人才不容易,唐医生应该遵守协议,不能这么轻易地离开。 也有人认为8年的服务期太长,限制了唐医生的个人发展,医院不应该设置这么长的期限。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签订涉及服务期的协议时,都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要合理设置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也要谨慎对待承诺,遵守约定。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四川凉山,有位女医生工作出色,医院送她去大医院规培3年,条件是学成归来工作满八年
梅姐说法
2025-10-06 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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