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肖同学的律师团队已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杨同学两项罪名:诽谤罪(《刑法》第246条)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253条之一),而非此前单一的诬告陷害罪。此举标志着诉讼策略的重大调整。 这意味着肖同学作为自诉人,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收集并提供证据证明杨同学的犯罪行为,这与由检察院主导取证的公诉程序相比,难度显著增加。 指控杨同学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损害肖同学的人格尊严和名誉。 指控杨同学非法获取、提供肖同学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 该罪立案门槛相对较低,“只要非法获取或提供50条以上个人信息即可入罪”,若指控成立且情节严重,“量刑可达三年”。 肖同学团队可能意在通过刑事追责,寻求比民事赔偿更严厉的后果,以达到彻底制止行为、修复名誉并形成威慑的一战定局效果。 指控的核心是杨同学涉嫌批量转发肖同学的个人信息,这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要事实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信息均取材于网络,其完整性和准确性需以法院最终审理查明的事实为准。 网上乱说话、乱传隐私,代价可能超乎想象! 很多人可能觉得在网上骂个人、爆个料、顺手转发点别人隐私没啥大不了,顶多删帖道歉。 但肖同学这次动真格了,直接告刑事犯罪!特别是那条“侵犯个人信息罪”,门槛其实不高,后果却极重。 为啥肖同学要走最难的刑事自诉路? 因为普通的维权效果太差、成本太高、太不解恨! 法律上正经渠道讨说法费劲巴拉,赔的钱也少,根本打不痛造谣传谣的人。 受害者被逼急了,只能选择刑事起诉,哪怕胜算低、自己举证累死,也要试试让对方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 刑事罪名后果极其严重,一旦判了,影响一生。法院判案必须极其慎重,证据要确凿。 法律是武器,用过头了也会伤及无辜。但这案子至少让所有人看清了,干坏事,造谣滋事,是有可能把自己一辈子搭进去的! 但愿法律能给肖同学一个公正的结果!
武汉大学肖同学的律师团队已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杨同学两项罪名:诽谤罪(《刑法
赵广宇探微一二六五
2025-09-14 15: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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