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不起别玩!”上海,老人吃饭给了服务员100元小费,时隔一年,老人总是过不了心里这个坎,觉得给多了,就去餐馆要回这100元小费。不料,该服务员已经离职,老人就报警求助,面对警察蜀黍的批评,老人:任何事情都要讲道理; 事情要从 2023 年初的一个周末说起。据涉事餐馆老板回忆,当天中午用餐高峰刚过,老人独自走进店里,点了一份本帮菜套餐。用餐过程中,负责接待他的服务员小李(化名)格外细心 —— 看到老人牙口不好,主动帮忙将菜品切得更碎;发现老人杯子里的茶水凉了,又及时添换热水。老人用餐结束结账时,或许是被这份细致打动,在支付餐费后,额外从钱包里抽出 100 元现金,递给小李说:“小伙子服务不错,这是给你的小费。” 小李当时有些意外,反复推辞后,在老人的坚持下才收下,并连声道谢。餐馆老板表示,店内并无强制小费制度,顾客自愿给予的小费通常由服务员个人所得,当时他也在场,目睹了老人主动给小费的全过程,“老人当时脸上带着笑意,看得出来是真心认可服务,没半点不情愿的样子”。 可谁也没想到,这笔在当时被视作 “心意” 的小费,却成了老人心中挥之不去的疙瘩。2024 年初,时隔近一年后,老人再次出现在这家餐馆,只是这次的目的并非用餐 —— 他找到老板,明确提出要索回去年给小李的 100 元小费。“我后来越想越不对劲,一顿饭才花了 80 多块,小费给 100 块也太多了,当时就是脑子一热。” 老人向老伴解释,这一年里,他时常想起这笔小费,总觉得 “亏了”,心里始终过不了这个坎,所以才专程来要回。 面对老人的要求,餐馆老板感到十分为难。他告诉老人,去年收下小费的服务员小李,在半年前就因个人原因离职,目前已经联系不上,“就算能联系上,小费是您当初自愿给的,现在过去这么久再要回来,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老板试图耐心劝说,解释小费的性质是顾客对服务的认可,属于自愿赠与行为,且时隔一年,无论是从情理还是法律角度,都不具备索回的依据。 但老人却不接受这个说法,他反复强调:“我当时是给多了,现在意识到了,就该拿回来。他(小李)不在,你们餐馆就得负责,毕竟人是你们的员工,事情是在你们店里发生的。” 双方僵持了近一个小时,老板始终无法说服老人,老人见状,直接掏出手机拨打了 110,以 “财产纠纷” 为由向警方求助。 辖区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在分别向老人和餐馆老板了解情况后,首先明确了事件的核心:老人当初给予小费的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 “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且第六百五十八条指出,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警向老人解释,他当时已将 100 元现金交付给小李,财产权利已经转移,且该赠与行为不具备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因此从法律层面,索回小费缺乏依据。同时,民警也指出,小费作为一种自愿的服务认可形式,时隔一年再反悔索回,不仅不符合消费伦理,也违背了当初的真实意愿,“您当初是出于对服务的满意才给的小费,现在仅凭‘觉得给多了’就要求返还,确实不太合适”。 即便民警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进行了详细解释,老人依旧没有改变想法,他反复对民警说:“任何事情都要讲道理,我承认当时是自愿给的,但我后来想通了,给多了就是给多了,这 100 块是我的钱,我就有权利要回来。他(小李)不在,餐馆就该承担责任,不然我这钱不就白给了?” 最终,在民警的耐心调解下,餐馆老板为了息事宁人,提出愿意个人拿出 50 元给老人,希望能缓解他的情绪,但老人拒绝了,坚持要拿回全部 100 元。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民警只能记录相关情况后结束调解,并再次提醒老人,此类纠纷不属于警方管辖范围,若仍有异议,可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解决,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胜诉概率极低。 事件被餐馆员工无意间发到网上后,很快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老人的行为过于计较,“100 元小费是自愿给的,时隔一年还去要,有点不近人情”;也有网友表示理解老人的心理,“可能老人平时生活比较节俭,100 元对他来说不是小数目,只是用错了方式”;还有法律从业者在评论区补充,此类自愿赠与行为一旦完成,除非受赠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老人的诉求确实缺乏法律支撑。 这场看似不起眼的 “小费风波”,其实并非简单的 “斤斤计较”,而是折射出不同群体对消费规则、赠与伦理的认知差异。对于老人而言,或许是节俭的习惯让他对 100 元的支出耿耿于怀,但从法律和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来看,自愿做出的承诺应当被尊重,时隔一年的 “反悔”,不仅难以得到支持,也可能让当初那份认可服务的 “心意” 变了味。
“长见识了!”上海,一老太和老伴相继去世后,给3个子女留下了一套房产,老太生前曾
【2评论】【3点赞】
老强巴
这厮全释了真正的老而不死是为贼这句话
666 回复 09-04 11:35
在理!
感恩一生 回复 09-05 20:33
有些老人的行为诠释了一句话……“不作就不会死”的道理!!!
用户13xxx31
确实挺瘪三的
窗外不归的雲 回复 09-04 02:59
痴呆了,前兆
美业免费做业包拓新客200 回复 09-04 15:10
不是啥也不是啊,你知不知道,有些老混蛋,我说的:年轻的时候不知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儿了;只不过是运气好,没有被发现而已啊!所以这些玩意儿,还是早点走吧别丢人了。
老胡
上海人真是较真呀!,在北方老人这么闹,老板早给100买清静了
用户43xxx99 回复 09-06 11:56
请别代表我!这钱喂狗都不给他!
烟灰 回复 09-06 12:49
首先此事发生在上海 文中并没有说老人或老板是上海本地人 其次老板是差这50元吗 就是较真个道理 你不但是地域黑还是个装逼货
凉山鹰
老不要脸的!
三观很正的吐槽怪
给都给了,也不是很多!为了这100元纠结了1年[哭笑不得],这活的也太累了!
商锡京
明显的老年痴呆症,不必计较,警车直接送回家
爬山客
真奇葩!
平凡
问题是,时隔一年了,他还拿得出来证据吗?难不成还给他开发票啦?
老马哥 回复 09-05 14:35
没准他只是以为自己给了100元小费。
欧阳转转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平平淡淡
上海人,精明过头哉!
杨梅树
上海一点都不稀奇。大概是05还是04年,一个女的带几个人去理发,起码有5-6个人给她们服务,快结束的时候一定要给小费,以钱包拿出十块钱,大家都以为一人给十块,结果给了一个同事,然后说了句:你们去分分。二十年了,还经常拿出来当笑话讲给人听
远渡印尼买公平未果酿惨案 回复 09-05 19:40
实话实说,上海人根本就没有给小费的习惯。
杨梅树 回复 09-06 12:26
是的,绝对真实
用户15xxx69
有些事不一定是钱的事。我怀疑这位老人有强迫症,就是有一种异常固执的感觉,觉得必须拿回这100才行,就是一种焦虑的情绪。
定方圆
只有三个字:真丢人!
白云无尽时
奇葩事
用户18xxx36
劝翁莫装逼
兵临城下
不知道这老头当初取老婆有没有给彩礼 红包 礼品啥的 现在后悔了能不能刨他老丈人坟头去要 或者追去地府要 要不到可以赖阎王爷给[裂开]
bxty
偏执本身就是老年痴呆的一种!
用户10xxx28
上海本地人,呵呵,
用户10xxx28 回复 09-06 13:04
当年修浦东,征了我家6亩菜地,没有地方在了,换了美玲别墅旁边一栋住,不好住,雪茄味太大,10年前卖了在昆明滇池边继续种菜,本地人确实很比外地人要辛苦很多
远渡印尼买公平未果酿惨案 回复 用户10xxx28 09-08 10:19
呵呵,呵呵,天上为啥有牛牛在飞?
吴双喆
老板小气,既然同意还回小费就全额还了就行了,干嘛对折?
雨一直下 回复 09-03 09:16
你帮忙给了不就行了
江东曹氏 回复 09-05 06:21
又慷他人只慨
隔壁老王
又是伤害人[哈哈笑][墨镜][敲打]
道法自然
这种心态装啥逼
狂风
找到又怎么样?人家直接不认账就说不记得有这回事。你要想要回,你先证明你给了我100块小费。这次既然是你自愿给的,那就没有要回来的道理。我一个同事见网友花了几千块给她买东西,然后事后觉得不划算,找警察报案,警察都不管。这种属于自愿的行为,没有道理没有法律会支持你要回来
美食每刻
老而不死,是谓之贼
用户10xxx74
这个人真的很可笑!当时假大方,后面又是一通骚操作
丸子
丢人呀
不了情
装出来的精致与文明是隐藏不住的[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美丽人生
这种人白活在世上,浪费粮食。
天才小熊猫
很上海
远渡印尼买公平未果酿惨案 回复 09-05 19:42
很宁波!
蔡玉霞
不是钱多少的问题,老人这样搞太丢脸了。
DanielZhou
这老头早点挂掉也算是给社会作贡献了
用户10xxx59
要是女服务员就没这事了
wjsffdba
一个老年人一顿饭吃80元这叫节俭?
快乐人生 回复 09-03 07:29
在上海已经很节俭了。
看不懂
当年装逼一时爽
用户10xxx97
个人猜测应该不是这老人奇葩而是这老人家人,估计小费的事回去说出来了,然后被家人各种指责或者讽刺,然后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理由是不让他乱花,一遇到某些经济问题就拿这一百块来说事,可以说是这一百块钱改变了他的人生…所以,这老人是真的后悔给出这小费,到了非拿回不可的地步…
用户10xxx97 回复 09-06 06:27
一个正常思维的老人,能出手100小费的人,如果不是外力所迫,会隔那么久来讨要这一百块,所以,评论区的大侠,多留点口德…
烟灰
没什么好奇怪的 脑残的人比比皆是
洪博超
老年痴呆的前兆!
用户10xxx75
有毛病[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0xxx49
一年了这个孤寡老还没死呢?
勇敢的心
我是老板,我就给老头100元,然后把这事渲染一下,宣传出去,就当给自己做个广告,效果一定好!当然了,区区100元而已,太多我也不干![滑稽笑][滑稽笑]
He 回复 09-04 19:14
效果还没现在的好[静静吃瓜]
悠然柠檬
看怪物,老变态心里不正常
用户81xxx56
其实老人还算客气 如果说连利息都要 让老板给二百 没有就天天来店里 也不是闹事 就是天天来要 生意都不好做了 还不如花钱消灾
如愿
大爷只花了一百,却能换来一年闹心,这还不值吗?如果还觉得亏,可以再闹心一年!
用户14xxx14
还好那个服务员不是女的,要不然你跳进黄河,水洗都不清!
aska
大概率回家一直被老婆骂,骂了一年终于受不了了[狗头]
花前月下
差评,那老家伙怎么不气出个心梗来,一了百了
龙行江湖
餐馆老板给他一个字:滚。
用户12xxx49
给上海宁丢脸了
用户13xxx18
哎哟哟!老爷子记性真好[开怀大笑]
用户13xxx18
这么大年龄了,记性真好?
正直的人
让老头添心结
问我n
拿出提出给100的证据啊!
热情火车
这老头还在吗?
安仁
当时装B装完了,也体验过装B的感觉,现在要回来,纯属调戏!!!!
用户10xxx59
这种老人小心瘫痪
天逸
真是不要脸 太不要脸了
相忘江湖
死要面子活受罪
别问我是谁
胡编乱写的谁信
用户13xxx69
老糊涂昏了头了
喵了个咪
作都[并不简单]
拖肥
首先你得证明给了一百小费吧
隆东仙
老灯
老牛
这老人没钱充什么大款[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百事皆可乐
让他死不瞑目
用户14xxx09
我去Ktv,开心了!给了1000消费给小妹,小妹开心说,谢谢哥!当时我也很开心!第二天反悔了,希望能要回来
JM448000
报假警(财产纠纷),警察还得客客气气的
施主化情缘
老不死的,比死刑犯还可恶
浊以静之徐清
如果我是那老人刚好一激动就顺势躺下了。
生活的你
这和那些搞点了主播,然后让老婆在起诉要回来婚内财产的不一个吊样嘛
调色板
唉…这家老板也是,遇到这种奇葩事也是你的缘分与难得的经历,这么较真干嘛啊,老人肯定是大脑不正常了,一笑置之,给他两百“感谢他的光临”不行吗?
古法六爻
典型的老年痴呆,对这种老人,在给小费时应该先和他的家人联系说明情况。
大好时光
去广场舞暴走团花多少钱都不心疼
用户17xxx78
相信这小伙知道了,一定退回给他的,一辈子都这么坏了,
song
老了。不能以常理论
名将之约
这事肯定注定在上海发生
梦可宝的梦
那就起诉呗。到时候不但100块拿不回来,还得搭进去好几百诉讼费,大爷该疯了[哭笑不得]
乀詂
不要这么说,人老了,思想固化,都这样,
西门左首
100元不多,但不能给,不能纵容这种行为。
小沉℡
丢人现眼
孤独的漫游者
我曹,居然还有这种事?[晕]
用户63xxx69
我现在就碰到了几个这样式的客户,就是会反反复复只随她自己心意做事,从来不考虑自己的行为给别人造成的困扰,伤害。
用户17xxx87
这个老人有点无耻,泼出去的水你让他舔回来,不要说一百元,八百元八千元都可以给他,太不要脸了,真是什么人都有,
美业免费做业包拓新客200
老家伙孩讲道理你讲道理你就不会这么丢人来找人家要回去了。因为当初那100块是你自己主动给的,这个道理在你那里就不是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