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一男生中考期间与人约架,不服管教怒怼教务主任“就你脸大”。教务主任动手

小贝侃法 2024-06-18 14:28:26

江苏徐州,一男生中考期间与人约架,不服管教怒怼教务主任“就你脸大”。教务主任动手打了男生一巴掌。男生和家长认为落榜与此有关,遂将教务主任和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和赔偿。法院已作出判决!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小徐是初三复读生,事发当时,时老师刚好是学校的教导副主任。

那天是中考的第一天晚上,小徐不想着考试就算了,竟然因为一点日常学习问题跟同年级的学生在操场发生了冲突,甚至还要约架,这件事情很快就被学校得知了。

时老师作为学校的教导副主任,自然不能坐视不管,他立刻赶到现场,试图平息这场风波。

然而,小徐正处于愤怒的情绪之中,对于时老师的管教不仅不听,反而态度嚣张,直接怒怼时老师:“就你脸大!”

时老师被小徐的态度彻底激怒,他深知如果不采取一些措施,小徐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

于是,在情绪冲动之下,时老师动手打了小徐一巴掌。

这一巴掌下去,小徐立刻安静了下来,但心中的愤怒和不满却并未因此消散。

小徐转头就跟父母说了这件事,他爸妈马上就赶到学校来跟时老师对峙,时老师认为自己确实不应该动手,于是当场就跟对方道歉了。

中考结束后,小徐的成绩并不理想,未能顺利考上理想的高中。

小徐和家长都认为,这与中考期间与时老师的冲突有着直接的关系。

他们认为,如果当时时老师没有动手打他,小徐的心态可能会更加平稳,也许就能考出更好的成绩。

于是,小徐和家长决定将时老师以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

他们认为,时老师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小徐的合法权益,也给他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负面影响,小徐还表示,自己当时就站在那,根本没有动手,但是教导主任因为一句话就打了他,他感觉受到了侮辱。

但是学校和时老师却认为,小徐在学校里,明知道当日是中考,还积极参与约架、斗殴,而面对老师询问,他还不服从管理,所以老师只是想要进行管理,虽然有点过分,但出发点是好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1、小徐中考失利过错方是谁?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小徐中考失利的过错方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时老师或学校。

中考的成绩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学生的学习能力、努力程度、考试心态以及考试当天的状态等。

小徐未能考上理想的高中,可能是由于他在备考期间的学习态度、方法或心态存在问题,也可能是因为考试当天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这些因素与小徐与时老师的冲突并无直接的法律关系。

虽然时老师在处理小徐的冲突时采取了不当的方式,动手打了小徐一巴掌,但这并不构成导致小徐中考失利的直接原因。

法律上,个人的学业成绩与他人的行为之间需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法律责任。而在这个案例中,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时老师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小徐的中考失利。

2、怎么看待小徐让时老师为自己中考负责?

如前所述,中考的成绩取决于多种因素,与时老师的冲突并非其中的直接原因。法律上讲究因果关系和证据的充分性,小徐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时老师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他的中考失利,这显然是非常困难的。

此外,从道德和教育的角度来看,学生应该对自己的学业负责,认真备考,保持良好的心态。而老师则应该尽职尽责,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

在这个案例中,小徐不仅没有认真对待中考,反而参与约架、斗殴,并且不服从老师的管教,这是非常不应该的行为。而时老师虽然处理方式不当,但他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学校的秩序和学生的安全。

法院认为,时老师当时已经进行了道歉,并无不当的地方,所以驳回了小徐一家的请求。

同时法院还呼吁,希望小徐及其家长、学校均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不要遇见事情都互相推卸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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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汤敢

汤敢

4
2024-06-18 15:15

支持老师,这样的学生不多扇几巴掌,还留着当景啊!在学校里管不好,进入社会就得警察管了!

小贝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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