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的在家该有多横啊!”因为挪车纠纷,女司机下来就扇了男子两个大逼兜,把男子都

罗普娱记 2026-02-03 10:50:12

“这女的在家该有多横啊!”因为挪车纠纷,女司机下来就扇了男子两个大逼兜,把男子都打懵了!男子忍住没有还手,女子还先报了警!男子:事后女司机不肯配合去派出所。   去年12月底的一个晚上,龙先生和朋友开车出门,找地方停好车后,正准备进旁边的店里吃口热乎的,没成想麻烦找上门了。一辆白色的理想L7开了过来,女司机摇下车窗,语气硬邦邦地喊龙先生挪车,说挡住她倒车出库了。   龙先生也没矫情,觉得都是开车的,互相体谅下很正常,立马就回到车里挪车。他小心翼翼地往后倒,一直倒到车尾紧贴马路牙子,再退一步就该蹭到主路或者掉沟里了,压根没法再动。   两车之间留了2.5米的距离,旁边的车道也有4米多宽,但凡会开车、肯稍微打把方向,女司机都能顺顺利利开出去。   龙先生下车跟女司机解释,说自己已经倒到极限了,让她稍微调整下方向,肯定能过。换做正常人,听这话也就顺势调整了,可这位女司机偏不,认死理非要龙先生再往后退。龙先生也有点无奈,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没法再退,最后实在没辙,憋了一句“能倒就倒,倒不了就这么待着”。   就这一句话,直接点燃了女司机的火气。她“砰”地一声推开车门,快步冲到龙先生面前,二话不说抬手就扇耳光,“啪、啪”两声,脆响在晚上的街头格外刺耳。   龙先生压根没防备,当场就被打懵了,脸颊瞬间就红了,下意识地往后躲了躲,却全程没还手,顶多是后来出于自卫,轻轻把女司机推开了。   周围路过的人见状,都赶紧围了过来,有人惊呼,有人掏出手机拍视频,记录下这一幕。按说打人了,要么赶紧道歉,要么趁人没反应过来溜掉,可这位女司机偏不按常理出牌,她扇完之后,面不改色地掏出手机,居然抢先一步拨打了110报警。   更离谱的是,她在电话里还反咬一口,对着民警说自己被欺负了,说龙先生故意堵她的车,还对她言语威胁。估计她是觉得,只要自己先报警,就能抢占主动权,把黑的说成白的,毕竟龙先生没还手,她觉得自己能蒙混过关。   民警赶到现场后,先了解了情况,又调取了龙先生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视频里的画面清清楚楚,从女司机要求挪车,到龙先生配合挪车、耐心解释,再到女司机动手扇人,龙先生全程克制没还手,所有细节都一目了然,女司机的谎言瞬间被戳破。   按流程,民警让双方都去派出所做笔录,配合调查处理。龙先生没犹豫,全程积极配合,当天就提交了行车记录仪视频,也录了完整的口供,毕竟自己没做错,有理走遍天下。   可反观那位女司机,刚才打人的嚣张劲儿瞬间没了,当场变脸,以“自己有事”为由,拒绝跟民警去派出所。   民警劝说了几句,女司机还是态度坚决,转头就走了。之后民警又多次联系她,让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可她始终拒不配合,一副“我就不去,你能奈我何”的样子。龙先生事后吐槽,自己全程没骂一句、没动一下,主动配合挪车,就因为没满足女司机的无理要求,就被当街扇耳光,对方打人还先报警,事后又躲着不配合,想想就憋屈。   其实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谁先报警谁就占理”,这话纯属扯谈。报警只是启动法律程序,最后怎么处理,看的是证据,不是谁先打电话。   而且这位女司机,从头到尾都在踩法律的坑,首先动手打人,已经构成了殴打他人,就算龙先生没构成轻微伤,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她拒不配合派出所调查,更是错上加错。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对于拒不配合调查的,警方可以依法强制传唤,到时候不仅要接受打人的处罚,还得为自己的拒不配合付出额外代价。更别说,龙先生要是后续去做伤情鉴定,哪怕只是轻微损伤,也能起诉她,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甚至是精神损害赔偿。   网友看完视频后,也都炸了锅,清一色吐槽这位女司机。有人说,这就是典型的“在家横惯了”,把公共空间当成自己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点规矩都没有;还有人调侃,她这操作是“反向操作天花板”,以为先报警能蒙混过关,结果行车记录仪把证据锁死,最后躲着不配合,纯属自投罗网。   开车一定要养成开行车记录仪的习惯,关键时刻它就是“铁证”,能帮你还原真相,避免被人反咬一口。还有,千万别觉得“先报警就占优”,也别想着打人后能躲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多嚣张,只要犯了法,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毕竟,两巴掌扇出去容易,后续的罚款、拘留、名誉受损,这些代价可不是那么好承担的。   最后再吐槽一句,这位女司机,在家横或许没人敢管,但到了公共场合,还想凭着脾气为所欲为,那就大错特错了。做人做事,总得讲规矩、守底线,别把嚣张当个性,也别把无知当底气,不然最后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丢人又受累。目前这起事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后续有结果,估计又是一场“大快人心”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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