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一50岁男子买了份保险,每年缴纳53000元保费,承诺70岁返还100

智胜盐究员 2026-02-01 08:41:14

江苏盐城,一50岁男子买了份保险,每年缴纳53000元保费,承诺70岁返还100万,他投保8年后,才惊讶的发现,到105岁本金都拿不到,而当初的业务员已经离职。业务员:我当时刚入行,对保险产品不熟悉,我也买了,同样想退没门路。男子彻底傻眼了。 2017年,常先生已经年过半百了,他觉得自己日渐老迈,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以后避免不了生病,别有了大病连累儿女,所以,他想买份保险,来抵御风险。 常先生想买的,是养老兼顾医疗的保险,只要本金给他,利息他不要,用来享受医疗就行。 常先生有农合,如果生病住院,农合报销一部分,剩下的保险兜底,这样就不会成为儿女的累赘。 正好,常先生的朋友徐某在某保险公司当业务员,肥水不流外人田,再说了,朋友肯定不会坑自己,他就把自己的需求告诉了徐某。 没多久,徐某带着师傅龚某来了,给他推荐了一个产品,常先生夫妻每年交53000元,对方承诺20后,也就是常先生70岁时,能拿到100万。 常先生一算,100万拿到手,本金就回来了,剩下的,就是享受医疗保障了,他对这款产品非常满意,二话不说买了这份保险。 拿到合同后,常先生看着密密麻麻,生涩难懂的保险条款,脑袋都大了,他让徐某和龚某给自己讲一下条款。 可龚某却说,给常先生讲了他也不懂,他承诺的就没问题,当常先生把心放肚子里。 常先生一想也对,自己何必去抠字眼,徐某是自己朋友,他不可能坑自己,于是,他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买了。 2025年,也就是常先生投保8年后,儿女们看到保险合同大吃一惊,说常先生被忽悠了。 原来,这份保险是重大疾病附加意外伤害,压根没有20年返还本金的条款,而且,无论是保险金给付,还是现金价值,都抵偿不了20年交的保费。 常先生脑袋瓜子嗡嗡的,他赶紧去找徐某。徐某却说,他早就不在那里干了,而且,8年前他刚入职,对保险不熟悉,都是师傅龚某说啥是啥,他当年和妻子也买了,如今想退也不知道咋退? 常先生听了如雷轰顶,难道这钱就打水漂了吗?8年,他一共交了40多万,这可是真金白银呀! 常先生找到保险公司,对方说合同没问题,常先生急了:谁说你们合同有问题了?我说的是你们货不对板,业务员跟我宣传的,和合同不符。 常先生找到记者,帮自己讨个说法,服务部回应,需要向上面反应,15个工作日给答复,但目前为止,没接到任何回应。 有人质疑,很疑惑,业务员难道不是保险公司的人?代表的不就是保险公司?业务员离职,保险公司没责任了?业务员离职的时候得交接啊,交接给谁了? 这事真的太闹心了,常先生攒了半辈子的血汗钱,就这么被坑了,换谁都接受不了。 首先得说常先生确实太轻信人了。朋友说啥就信啥,合同那么厚一本,连看都不看,人家说你看不懂,他就真不看了。 这可不是买个菜几十块钱,这是每年五万多,交二十年的大事啊。哪怕当时花点时间,找个懂行的人帮忙看看,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不过换个角度想,熟人推荐的东西,谁能想到朋友会坑自己呢?而且业务员还说自己也买了,这换谁都会放下戒心。 徐某真的太不负责了。自己刚入行啥都不懂,就敢给朋友拍胸脯保证。 为了业绩,连朋友都坑,最后自己也被套进去了,这纯属活该。但最气人的是保险公司,明明是自己员工的问题,结果业务员一离职就开始装糊涂,让客户自己找证据。 这不是欺负人嘛!业务员在公司上班的时候,代表的就是保险公司,总不能员工卖东西的时候你收钱,出了问题就不认人了吧? 还有就是保险合同的问题,写得跟天书一样,别说普通人看不懂,就算是有点文化的人,也不一定能琢磨明白里面的弯弯绕绕。 保险公司就是利用这一点,故意把条款写得晦涩难懂,然后业务员再用一些好听的口头承诺忽悠人,等真出了问题,就拿合同说事。 这件事也给所有想买保险的人提了个醒:买保险千万别光听业务员说,一定要自己仔细看合同。 别管对方是亲戚还是朋友,涉及到钱的事,就得较真。要是看不懂合同,就找个律师或者懂保险的朋友帮忙看看,别嫌麻烦。不然等交了好几年钱才发现不对,那时候可就晚了。 《保险法》第116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作虚假承诺。 业务员口头承诺与合同不符,属于销售误导,即便业务员离职,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责任,因业务员行为属职务代理,后果由公司承受。 常先生可举证对方口头承诺,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保费。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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