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了央视!”山东威海,79岁大娘,扫大街24年,28年内捐款40多万,资助了

每日案论 2026-01-24 16:32:49

“感动了央视!”山东威海,79岁大娘,扫大街24年,28年内捐款40多万,资助了上百名贫困学生,受资助的学生,一直来信称她为伯伯,直到见到本人,他抱着大娘,泪哭道:我一直以为你是坐办公室的干部,没想到,你是扫大街的。 28年了, 李玉坤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初心,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资助贫困学生,能帮多少是多少。 她资助的学生,有一些信息是从报纸上看到的,只要看到有要资助的学生,她就会资助,有一些,她是去慈善总会看到的,她用着自己的方式,资助着这些学生。 24年来,为了能够不断地资助贫困学生,她一直坚持扫大街,得来的每一分钱,她都会资助到贫困学生手上。 有一位贫困学生,他已经连续受资助4年了,四年来,他一直以为资助他的,是一个坐办公室的干部,手上有余钱,所以能够资助他。 他一直有写信感激李玉坤,信中他喊道:李伯伯。 李玉坤从来没有跟这个贫困学生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直到这个贫困学生来见她,看到她是一个大娘,贫困学生满脸的震惊,资助他4年的这个人,居然是一位大娘。 她并不是坐在办公室里的干部,而是扫大街的一名环卫工,拿着微薄的工资,正在资助着他的学业。 她抱着大娘哭道:“真没想到,你是扫大街的,拿扫大街的钱来供我读书。” 说完这句话,那一刻,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喉咙哽咽了,再也说不出话来了,眼里蓄满了泪水。 李玉坤看着自己资助的学生,默默地继续去扫大街,她还要使劲地干,她要继续资助贫困的学生。 这28年来,她除了默默地工作,默默地支持着贫困学生,她在生活上非常节俭,她的一件衣服就穿了20多年,衣服烂了都舍不得丢掉。 这28年,她几乎不买衣服,她省下的每一分钱,都想用到贫困学生身上。 她说,她不觉得她做的这些事伟大,她只是做了自己能做的,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她要使劲干,直到干不动的那天为止。 李玉坤如此执着,因为她曾经也是一名贫困学子,她深知贫困学子的不易,她想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贫困学生的求学路上,点燃一盏灯。 她用28年的坚持,28年的付出,一共给上百名的贫困学生,捐助了40多万,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她心善,她伟大,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 她甚至已经为自己死后做好了打算, 她说,身为贫困学子,逝为医学献身,她已经签订了遗体捐赠协议。 她想用自己的一生,证明自己的价值。 这是一个最朴素的人,她做着最伟大的事,她用扫大街的钱,温暖了无数的人,她当之无愧,是感动中国的人物,是感动中国的好人。 李玉坤的事迹,平凡却又伟大,一个人,能用28年的时间,坚持一件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她慷慨解囊,点亮贫困学生的求学道路,她深知学生才是未来,也深知贫困学生,经济上的窘迫,需要得到他人的资助。 她放弃对生活的追求,拼命地干活,只为心中的信念。 她之所以感动着大家,因为李玉坤真的是一个很朴素的人,更是生活非常低调的人。 她工作不易,收入微薄,却坚持着自己善意的信念,正是这一份善意,正是这一份执着,让大家从平凡的人物身上,看到了人性的闪光。 李玉坤的事迹之所以感动着大家,是因为,她身为一个朴素的人,做着平凡的工作,她只有微薄的收入,也要倾囊相助他人,这就是善良的力量。 她正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感动着大家,影响着大家。 李玉坤的行为,实际上是属于道义上的捐赠,她捐出去的钱是不可以撤回的。 《民法典》第658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被称为任意撤销权。不过,此权利存在适用范围限制,不适用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当然,善良的李玉坤,她28年来坚持这一件事,是没有想过要回报的,她只想着让这些贫困学生,有朝一日学业有成,回馈社会,这就是她的初心。 那么你对李玉坤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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