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现金被罚:维护法定货币尊严的必要之举 2025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对江苏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分别处以2万元、3万元罚款,这一举措彰显了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的坚定决心,值得点赞。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具有无限法偿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收。江苏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客户用现金缴纳停车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拒绝客户用现金办理投保业务,这些行为看似只是支付方式的选择问题,实则是对人民币法定地位的挑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消费者角度看,现金支付是一种传统且可靠的支付方式,尤其对于一些不熟悉电子支付或偏好现金交易的人群来说,现金支付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保障。拒收现金剥夺了这部分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从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层面分析,拒收现金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如果任由拒收现金现象蔓延,可能会导致现金流通受阻,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进而对金融稳定产生潜在威胁。 中国人民银行此次对这两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不容置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这也提醒广大经营主体要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营造和谐、公平的现金流通环境。希望未来类似拒收现金的违法行为能越来越少,让现金支付在市场中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