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白宝山情人谢宗芬被提前释放,当狱警把她送到大门口后,她没有选择回家,

鹏天云光 2026-01-21 13:58:48

2005年,白宝山情人谢宗芬被提前释放,当狱警把她送到大门口后,她没有选择回家,而是和自己的狱友毫不犹豫的去到了新疆,回到那个和白宝山一起犯下滔天大罪的地方生活。 说起来,谢宗芬能走到这一步,全是自己选的路。她老家在四川宜宾筠连县,19岁就按父母的安排嫁了人,婚后生了两个女儿,可日子过得一直不宽裕,1996年她揣着仅有的积蓄跑到北京,在市场里摆摊卖布谋生。 在北京的地下室里,谢宗芬一边躲避城管,一边琢磨着怎么多赚点钱,也就是这段时间,经人介绍,她认识了白宝山。 那时候,谢宗芬在陌生的城市里缺个依靠,白宝山的魁梧和看似诚恳的态度,让她错把依赖当成了归宿,即便知道对方有犯罪前科,也没多想就和他同居了。 她没意识到,这个决定会把自己拖进万劫不复的深渊,从她答应跟着白宝山去河北取枪,听着他讲述抢枪经过却没报警开始,就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谢宗芬算不上主犯,却成了白宝山犯罪路上的帮凶。她帮着缝制挎枪的背带,跟着白宝山辗转河北、新疆寻找抢劫目标,甚至在白宝山杀害同伙吴子明后,帮忙掩埋凶器和吴子明的随身物品。 更关键的是,她在乌鲁木齐住宿时,发现边疆宾馆里有很多做生意的有钱人,就把这个信息告诉了白宝山,间接促成了那场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的血腥抢劫。 事后,她拿着白宝山分给的11万赃款回四川老家挥霍,可刚过三天就被警方抓获,1998年被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在监狱里的日子,谢宗芬倒是还算安分,勤恳劳作、严守监规,先后获得三次减刑,2005年4月,法院当庭宣布她提前释放,前后算下来,她实际服刑还不到七年。 走出监狱大门时,狱警随口问她要去哪,她说“去新疆”,这个答案让在场的人都有些意外——毕竟那里是她和白宝山犯下滔天大罪的地方,正常人躲都来不及,她却偏偏要往那跑。 其实谢宗芬的选择,说到底还是现实逼出来的,也是她自己权衡后的结果。四川老家是肯定回不去了,村里早就把她当成反面教材,两个女儿因为她的事在当地抬不起头,前夫家更是对她避之不及。再说,她拿过赃款,参与过犯罪,老家的人谁看她都带着异样眼光,日子根本没法过。 北京就更不用想了,她出狱后试着申请低保,街道办一查档案,看到“同案白宝山”的红字备注,直接就把表格退了回来。 找工作更是难如登天,哪个老板愿意招一个有抢劫前科、还和“中国刑侦第一案”挂钩的人?留在北京,大概率只能流浪街头。 相比之下,新疆反而成了最适合她的地方。她在新疆待过一段时间,会说一点简单的维吾尔语,和当地人交流不算费力,而且那里的活儿不挑人,摘棉花、摆摊卖头巾,只要肯下力气就能赚到吃饭的钱,这对于急需谋生的她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和狱友一起去新疆,也是她的精明之处。都是刑满释放的人,彼此不用藏着掖着,能互相照应,在陌生的地方不至于孤单无依。 更重要的是,新疆是她罪孽开始的地方,也是她需要忏悔的地方。回到新疆,或许是想在这片土地上,用辛苦劳作洗刷自己的罪孽,图个心安。 到了新疆后,谢宗芬彻底隐姓埋名。她在石河子落脚,后来又去伊犁包了几亩地种庄稼,平日里要么在地里忙活,要么在集市摆摊,皮肤被晒得黝黑,指甲缝里总嵌着泥土,活成了普通新疆大婶的模样。 没人知道这个沉默寡言的四川妇女,曾经和轰动全国的悍匪白宝山一起犯下过滔天大罪。有记者后来问起她对白宝山的看法,她只含泪说了八个字:“我恨他不听我的话”,这话里有悔恨,有无奈,却也改变不了她当初自愿选择的事实。 谢宗芬的一辈子,都是自己选的路。当初不满贫困生活选择外出闯荡,是她的选择;明知白宝山有前科还和他纠缠,是她的选择;参与犯罪、知情不报,是她的选择;出狱后放弃回家、扎根新疆,也是她的选择。没有谁逼着她,每一步都走得明明白白。 如今几十年过去,她大概还在新疆的某个小城生活,过着平淡的日子,只是那些被她和白宝山伤害过的家庭,永远没法回到过去。她用半生付出了代价,也用余生在赎罪,只是这份赎罪,终究来得太晚,也太沉重。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官媒信源链接 谢宗芬(白宝山持枪抢劫系列案件同案犯)-抖音百科(权威百科条目,整合司法公开信息):

0 阅读:0
鹏天云光

鹏天云光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