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一男子在网上结识了未成年女孩后,引诱对方发送不雅照片,随后便邀约对方见面,见面后,男子既有甜言蜜语又有恐吓威胁,胁迫对方多次与自己发生关系,事发后,男子被抓获归案,因为男子行为老练,深入调查后,又发现了5名受害者,最终,男子获刑17年6个月。 据悉,22年以来,男子游某就开始在网上交友,而且,游某的目的很直接,就是结识未成年女孩,因为他们涉世未深而且好骗。 就这样,游某认识了未成年女孩小花,通过甜言蜜语,小花给游某发了自己的不雅照,而且还告诉了游某的家庭住址,于是,游某便以恐吓威胁的方式,多次诱骗小花在车上、宾馆里甚至是出租屋里发生关系。 事发后,游某的罪行被发现,随即便因涉嫌犯罪被刑拘了,但是,检方在和小花交流得知,游某既有甜言蜜语又有恐吓威胁,明显像是一个老手,因此便引导警方深入调查。 果然深入调查之后,发现游某一共对5名未成年女孩实施过性侵,对一名未成年女孩实施过猥亵,最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游某有期徒刑17年6个月。 事发后,网友纷纷表示,应该判处死刑,他毁了人家女孩的一生,而且还不是一个,是六个。 还有网友表示,作为家长一定要惊醒了,辛苦养大的孩子,就这样被人糟蹋了,不要只顾着孩子的学习,孩子的生活也要注意了。 实际上,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侵害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情节恶劣的;(二)多人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因为游某侵害的未成年女孩是5人,符合多人的情形,因此,在刑罚上,就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结果。而结合游某获刑17年6个月来看,此罪的判刑幅度应在15年以上。 按照《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从严惩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所以,针对游某这样的犯罪,还是应从重处罚,比如无期或者是死缓,有期徒刑对于游某来说,还是太轻。 当然,因为游某还有强制猥亵罪,因此,在两个罪名的加持下,游某获刑17年6个月。 不管怎么说,游某能够侵犯到这么多未成年女孩,不仅仅是游某有多少能耐,而是这些女孩的父母,没有尽到第一监护人的职责,更没有发现孩子的异常,即便孩子被威胁了,孩子也没有第一时间求助父母,反而是让对方侵犯,是不是孩子觉得,一旦告诉父母,不仅得不到帮助,还会挨一顿揍?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