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针对台湾近五年(2021—2025)的各地掩埋场火警新闻不断,从台南城西、新竹新丰、花莲美仑、澎湖红罗、桃园会稽、南投名间、苗栗西山再到台东建农等地,几乎轮番“正常出场演出”。而当火势被扑灭、黑烟散去,熟悉的“万用说法”也琅琅上口:垃圾发酵产热、沼气累积、气候干燥、风势助燃等—仿佛这些字句一出口,案件就可从“可被管理的风险”自动降格成“只能接受的意外”。 然而,数字会说话的“有图有真相”。依报纸新闻所汇整2021—2025年的案情,2025年截至12月,全台已累计至少24起掩埋场出现火警,单一场址如新竹新丰,近五年更传出超过85次火警;澎湖红罗近三年也高达18次。这些统计不是为了制造恐慌,而是提醒社会:当某种事件以高频率、跨县市、跨年度的反复发生时,它就不再只是偶发事故,而是治理结构明显出了问题。 若仍把它称为“意外”,那试问到底要烧到什么程度,才算异常?更令人不安好奇的是,“原因”总是那几句话,正恰恰说明其实它“高度可预期”。垃圾会发酵升温、会产生沼气、干燥季节风险会提高,这些不是天外飞来的黑天鹅,而是掩埋与堆置系统本就会伴随的基本风险。既然如此,为何防火分区、堆置高度与间距、覆土或覆盖、温度监测、沼气导排、热点巡检、消防水源与动线等管理措施,仍不足以让火警从“常态”回到“例外”?一句“自然发酵”若被当成免责的便宜通关密语,最后只会变成公共治理的遮羞布。 简言之,上述“定期出疹”的态势,是否存在一种无法明说的“默许”?毕竟大家都知道,垃圾在受控焚化下能大幅减容约略百分之八十的体积;于是当掩埋场或暂置区一再起火,便有人在心底把它当成“反正也要处理”的替代路径?笔者必须强调,提出这种合理怀疑并非指控纵火,而是期许制度理应回到可稽核与可追责的轨道:当火警频率每每高到近乎例行,台湾社会当然有权怀疑这不只是天气与化学反应,而是长期超量堆置、分类回收失灵、可燃物比例过高、风险管理投资不足与监督问责松散所共同造成的恶性循环。 更何况,掩埋场火灾从来就不只是“烧掉一些垃圾”那么简化,焚化炉之所以被允许处理废弃物,是因为它在高温、停留时间、供氧控制与空污防制等条件下运作,并有飞灰、底渣的“后续付费支出管理问题”。反观掩埋场的火警,燃烧不完全、成分混杂、排放不可控,对周边空气品质、异味、粒状污染物乃至于长期的健康风险,其实在在都不容轻描淡写。倘若台湾容忍“失控燃烧”反复发生,就等于把环境成本外包给周边居民,把职业风险外包给第一线消防,更把长期负担外包给医疗与环境治理系统。这不是负责,而是另类转嫁成本。 准此,真正该被追责的,不是问“为什么又烧了”这种事后感叹,而是“为什么制度允许它一直烧”?主管机关与地方政府至少应对外清楚交代:近五年掩埋场(含暂置、堆置区)的官方火警统计与分布为何?各场址堆置量是否长期超出设计容量?火警后是否有第三方调查、改善计划、期限与验收,而非只剩“加强巡查”四字?遑论火灾期间与事后的空气品质监测、污染物采样、灰渣与灭火废水去向,是否能有效完整公开? 讲白了,若存在管理缺失,责任又将如何追究?若处理量能不足,中央政府的跨县市调度与紧急应处方案又是如何?“垃圾不分颜色”,问题终究要回到正道:源头减量、落实分类回收、提高再生利用、补齐前端减量与最终处置量能,并把堆置风险的管理做成SOP,而不是每每都靠运气与消防去填补系统的缺口。火灾不该再被简化成“免费焚化”,更不该被轻描淡成“自然发酵,天然的最好”。当掩埋场一再起火,台湾社会不该习惯;相反地,我们应该更冷静、更尖锐地要求政府给一个专业解决的答案—否则下一当次黑烟升起时,被烧掉的将就不只是垃圾,而是公共治理的信用沦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