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很多普通人心里,生病不是小事,是“工作保不保”的事。 不少基层岗位签的是那种“说辞就辞”的雇佣合同,老板不需要解释理由,也不用额外赔钱,真的有人因为请几天病假回去就发现排班表里没了自己。 所以不少人宁愿硬扛。嗓子疼、腰疼、偏头痛,先不去医院,先去超市。货架上一排排止痛片,小瓶几十粒,大瓶几百粒,就像囤大米一样,一买就是一大桶。 有人笑自己是“止痛片打工人”:早上吃一粒顶住,晚上再来一粒睡觉,病没治好,只是让身体安静一点,好明天还能继续上班。 可大家都知道,药吃多了会伤身,长期带病工作,顶得住一时,顶不住一辈子。到真扛不住那天,工作可能还是丢了,身体反而透支得更狠。 身在这样的环境里,一个人到底该先顾眼前饭碗,还是先顾身体?如果你是在那边打工,你会怎么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