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刘某与路某的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结果被路某当场抓获。刘某为了平息此事、避免事情闹大,当场拿出2.5万元作为补偿,承诺以后不再与路某妻子往来。可让路某没想到的是,刘某事后却选择报警,称自己是被路某敲诈勒索,才被迫交出钱财。 路某原本和妻子的感情十分和睦,两人也曾度过一段温馨安稳的日子。 可随着时间推移,生活中的琐事越来越多,家庭矛盾不断升级,双方对彼此渐渐心生不满,争吵、冷战成了常态,感情也一点点变淡。 慢慢地,妻子对路某彻底失去了耐心,两人关系降到冰点。 就在这段冷战期间,妻子遇到了对她格外体贴的刘某,在对方的关心下,她很快敞开心扉,两人越走越近,最终在路某与妻子尚未离婚的情况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路某很快察觉到了妻子的异常。 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和自己争执,反而变得异常淡然,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出门频繁,回家后也是心情愉悦、轻松自在。 路某凭着直觉判断,妻子外面一定有人了,于是便开始暗中跟踪妻子。 果不其然,在妻子与刘某约会时,路某当场将两人抓了现行。 突如其来的场面让刘某手足无措,他深知自己的行为违背道德、见不得光,一旦事情闹大,只会颜面尽失、受人指责。 为了尽快平息事件、私了此事,刘某主动提出拿出2.5万元作为补偿,向路某道歉,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路某当时和妻子的关系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他也不想过多纠缠,便收下了这笔补偿款,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 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刘某事后竟然直接报警,反咬一口称路某对他实施敲诈勒索,逼迫他交出钱财。 警方介入后,那2.5万元成为关键证据,路某因此被认定涉嫌敲诈勒索,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路某的父亲得知后焦急万分,他认为儿子本是婚姻中的受害者,如今却被判入狱,实在不公。 为了给儿子办理取保候审、争取宽大处理,老人立刻将2.5万元全额退还给刘某,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凭借退赃和谅解书,案件最终改判,路某被无罪释放。 可出狱后的路某越想越不甘心,自己明明是受害一方,不仅没得到公道,还平白遭受了牢狱之灾。 于是他再次起诉刘某,要求对方返还当初自愿给付的2.5万元补偿款。 但法院最终驳回了路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这笔钱款是基于婚外情这一不法原因给付的,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并不承认第三者侵犯配偶权属于独立民事侵权,因此路某无权要求返还该笔款项,这场曲折的纠纷也就此落下帷幕。 本事件中,路某发现妻子婚内出轨刘某,对方为了平息事情主动给了2.5万元补偿,可转头就报警,路某也因此被认定涉嫌敲诈勒索。 根据《刑法》第274条,以要挟方式索要财物就可能构成犯罪,所以路某一开始才会被判刑。 后来父亲退还钱款并取得谅解,依据刑事司法解释中退赃谅解可从轻免罚的规定,法院才改判无罪。 而路某想要回这笔钱被驳回,是因为《民法典》第153条明确,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这笔钱基于婚外情给付,法律自然不会支持追回。 这也提醒我们,维权一定要守好法律边界。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