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值班时突发疾病送医后身亡,因抢救超48小时未被认定工伤,上哪儿说理去?

来一口圆子 2026-03-14 08:47:11

教师值班时突发疾病送医后身亡,因抢救超48小时未被认定工伤 ,上哪儿说理去? 这是一条最扎心的新闻:为了给丈夫争取工伤赔偿,妻子必须在“放弃抢救”和“坚持抢救”之间做选择。 2025年5月30日,广西某小学教师韦某,在学校值班时突发脑溢血。 紧急开颅手术,术后仅靠呼吸机维持。 家属哭着求医生:救,一定要救! 74小时后,韦某离世。 然而,依据相关规定,人社局却给出了一纸决定并得到法院的支持:抢救超过48小时,不予认定工伤。 什么意思? 就是说,如果家属在48小时那一刻选择“放弃”,丈夫就能算工伤,家属能拿到赔偿。 但他们选择了“坚持”。 74小时的坚持,换来的是:人没留住,工伤待遇也没了。 我不敢想象那个场景: 一边是躺在ICU里靠机器维持心跳的丈夫,一边是“48小时”这个冷酷的时间红线。 作为妻子,该怎么选? 选了“坚持”,就是对丈夫的爱,但可能失去赔偿,未来的日子怎么过? 选了“放弃”,就等于亲手拔掉管子,良心这辈子怎么安? 凭什么呢? 就因为现在医学进步了,能多维持几天,反倒成了家属拿不到赔偿的理由? 这不是逼着家属在“钱”和“命”之间做选择吗? 法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不是让家属陷入这样的道德绝境。 74小时和48小时,差的是26个小时,可这26个小时,是一个人拼尽全力想活下去的证据。 希望这个案子能有个转机。 毕竟,生命不是算术题,爱更不能掐表算时间。 对此,你怎么看? 延伸阅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一条规定是不是也得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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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随便逛逛

随便逛逛

1
2026-03-14 10:04

你可能不是太明白吧 这是自身疾病 继续这么搞 现在高血压进厂打螺丝都不要了

来一口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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