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上海男子举报小区违建,次日就接到被举报女业主的威胁电话。对方嚣张放话“10

阿芃读世界 2026-03-11 11:46:45

离谱!上海男子举报小区违建,次日就接到被举报女业主的威胁电话。对方嚣张放话“10分钟就知道”,还一字不差地说出了举报工单的内容。相关部门否认泄密,违建已被拆除。这事就这样偃旗息鼓了? 2026年2月24日,上海邱先生发现小区内有楼房屋顶覆盖着巨大的黑布,遂通过12345举报小区楼顶违建,并按照要求填写的个人信息。 第二天下午,邱先生没等到相关部门的任何反馈,却接到了被举报女业主的电话。 让他吃惊的是,对方不仅准确报出他的姓名、家庭住址、举报工单的全部内容,甚至了解他下班的时间和母亲日常打拳地点等细节。 邱先生感到脊背发凉,质问对方信息来源。 女业主非但没有道歉,反而讥讽他说:“你敢举报,还怕别人知道吗?”她暗示只要她想,就能搞到他人信息。 因为担心家人安全,邱先生立马报了警,两周了,还没敢回家居住。 目前事件的进展是违建已被拆除,违建业主承诺不再骚扰邱举报人,有关部门表示将继续追查泄密源。 事情的解决看似顺利,但背后的隐患仍须警惕,深处的问题仍需追查。 邱先生的举报内容和个人信息不可能是被违建业主未卜先知猜到的,应该是相关信息在各部门流转过程中,违建业主通过某种渠道获悉的。 城运中心、城管部门、社区和物业等有关部门掌握的信息应该是有限的,而违建业主掌据的信息是非常全面的,更有可能通过多个途径获取了举报人的全面信息,否则怎么知道举报人上下班时间呢? 大家想一想,你的个人信息、行为轨迹被他人窥视、掌握,就像你行走在街上,却被人用透视望远镜盯着“欣赏”,而你后知后觉,不感到脊背发凉吗? 上海这事必须追查,最好的办法就是追查违建业主的信息来源渠道。 不仅因为她是当事人,最清楚内情,而且因为他她行为已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应当加以惩处。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行为不仅仅包括“出售”和“提供”,同样包括"非法获取"。 法律条文写得清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这个案件中,违建女业主的行为就属于上述条文所说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是可以被立案追责的。 她获取信息的方式是非法的。 12345工单流转有严格的保密规定。一般人绝对不可能在10分钟内获取全部内容。她必然通过某种非法手段获取,或有权势,或用收买。 她的主观是恶意的,她获取信息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制造问题的人。 质问、威胁、报复举报人,这不正是法律规定的“以非法手段获取信息用于侵害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吗? 她的违法行可能已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因为她获取的信息不仅包含个人信息,还涉及行踪轨迹,比如举报人下班时间,他母亲打拳的地点。 司法解释规定的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信息,入罪门槛很低,通常 50 条以上即构成犯罪。 相比之下,非法获取住宿信息、通讯信息500条以上,其他普通信息5000条以上,才达到入罪门槛。 何况她的行为还造成了受害人“有家不敢回”的严重后果,这种心理上的创伤,不亚于身体上的伤害。 所以,这个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女业主,有可能单独构成了侵犯个人信息罪,至少是泄密者的共犯。 如果你遭遇举报后的信息泄露,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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