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解释不清了!河南新乡,女子通过中介相亲,谁知到了吃饭当天,女子竟然带着男闺蜜前往,而且点菜环节更是大手一挥啥贵点啥,谁知临近结束时,男方直接借“尿遁”跑了,这下女子傻眼,又是找中介,又是找饭店讨说法。 这事发生在2026年2月底。32岁的苏女士被家里催婚催得紧,一咬牙花了2800块钱,在一家叫“心缘牵线”的婚介所报了名。红娘很快给她介绍了35岁的王先生,说是做建材生意的,条件不错。 见面地点是王先生定的,一家高档私房菜馆。苏女士心里有点打鼓,怕冷场尴尬,也没跟对方打招呼,直接带上了自己的男闺蜜,说是帮忙“把把关”。 三个人坐下,菜单递过来。苏女士一看,最便宜的素菜都要八十八。她可能觉得,男方选这么贵的地方,肯定不差钱。于是也没问王先生意见,拿起笔就点。清蒸帝王蟹、澳洲大龙虾、佛跳墙、海参捞饭,专挑硬菜上。还顺手要了两瓶进口红酒,一瓶就一千九百八。 这一桌算下来,直奔八千块去了。王先生看着不对劲,劝了两次,说简单吃点就行,三个人也吃不完。苏女士没听进去,觉得这是在考验对方的诚意和实力。 饭吃得差不多了,该结账了。王先生起身说去趟洗手间。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苏女士和男闺蜜左等右等,觉得不对劲,调了监控才发现,人家根本没去洗手间,直接从安全通道走了。电话打过去,已经被拉黑。 看着服务员递过来的账单,苏女士傻眼了。将近八千块,差不多是她一个月的工资。她和男闺蜜凑了半天,最后只能刷信用卡付了款。 她气不过,转头去找婚介所。婚介所两手一摊:我们只负责介绍认识,吃饭花钱是你们自己的事,跟我们没关系。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呢。餐厅那边更直接:菜是你们自己点的,价格明明白白,吃了就得付钱。 苏女士报了警。警方调了监控,确认王先生是自行离开。目前还在联系他本人。从法律角度看,这属于民事纠纷。王先生吃了饭没给钱,确实理亏。但苏女士擅自带人、不顾劝阻疯狂点菜,也有责任。真要打官司,这八千块钱,恐怕大部分还得她自己担着。 一场相亲,吃出了满城风雨。苏女士觉得委屈,王先生觉得被当成了冤大头。婚介所收了钱置身事外,餐厅只管收钱上菜。 说到底,相亲是两个人互相了解的开始,不是一场财力测试,更不是占便宜的饭局。带着朋友去,已经失了分寸;不看价格只管点,更是把对方架在火上烤。尊重是相互的,诚意不是用菜单上的价格来衡量的。 第一次见面,保持基本的礼貌和边界感,比什么都重要。别让一桌天价菜,堵死了可能开始的缘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