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最高检: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这话从最高检工作报告里说出来,分量可不一样。它不是一句简单的表态,而是带着一连串已经落地的判决和正在推进的侦查。法律这把剑,已经出鞘了。 李延贺这个名字,很多人可能不熟。但说起他的笔名“富察”,在出版圈里有点名气。一个1971年出生在辽宁的满族人,2009年去了台湾,成了“八旗文化”的总编辑。身份挺复杂吧?可法律不看这些,只看事实。 法院查明,他长期在出版物和网络上煽动分裂国家。2025年2月,上海一中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了他三年,罚了五万。宣判后,他没上诉。这个案子有意思,它告诉我们,无论人在哪里,以什么身份活动,只要触犯了红线,法律就能管得到。 比起李延贺的“文煽”,杨智渊走的是“武谋”的路子。这个90后的台湾省台中人,年纪不大,胆子不小。他搞了个“台湾民族党”,公开鼓吹“公投建国”,目标直指“推动台湾成为主权独立国家并加入联合国”。 这已经不是嘴上说说,而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了。2024年8月,温州中院一纸判决,以“分裂国家罪”给他定了九年。九年,这个刑期背后是法律的严厉警告:分裂国家的行径,是重罪。 如果说李延贺和杨智渊是已经落网的,那沈伯洋就是正在被追缉的典型。这位台北大学的副教授,另一个身份是“黑熊学院”的创办人。这个学院打着民间培训的幌子,干的却是培育“暴力台独分子”的勾当。 2025年10月,重庆警方正式对他立案侦查。更讽刺的是,他一边喊着“抗中保台”,他父亲的公司却在大陆做生意赚钱。这种两面人的把戏,如今在法律的照妖镜下无所遁形。大陆方面已经明确,决不允许“台独”分子一边在大陆谋利,一边从事分裂活动。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对付这些人,法律依据到底是什么?底气从哪来?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一份重磅文件,叫《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 这份文件就像一份详细的“操作手册”,清清楚楚地列出了什么行为算“分裂国家”,什么行为算“煽动分裂”,该怎么定罪,怎么量刑。有了它,司法机关打击“台独”分裂活动,就有了更精准、更统一的标尺。 这份名单也在变长。从最早的苏贞昌、游锡堃,到后来的萧美琴、吴钊燮,再到今年1月新增的刘世芳、郑英耀。名单上的每一个人,都不是随便写上去的,背后都有确凿的违法事实支撑。国台办说得很明白,这是“依法实施惩戒”。 惩戒措施包括禁止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港澳,限制其关联企业与大陆合作,决不允许他们在大陆谋利。这意味着,上了这份清单,就相当于被列入了法律和经济的双重“黑名单”。 最高检的报告,连同这些具体的案件和名单,传递的信号再清晰不过:维护国家统一,不是一句空话。它正在通过一个个司法案例,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行动。法律的长臂,有能力也有决心,触及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无论行为人身在何处。 这当然也会引发一些讨论。比如,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会不会误伤?对此,国台办发言人早有回应: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犯罪分子,不针对、也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划清这条界限很重要。打击的是极少数败类,保护的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和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从彭宇案到“扶不扶”的讨论,我们经历过社会信任的危机。而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法律的明确和坚决,恰恰是构建信心的基石。 它告诉所有人,红线就在那里,清晰而不可逾越。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不仅是捍卫国家的底线,也是在守护两岸人民共同期待的和平未来。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