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位66岁的男子竟然出轨女同事,两个人在酒店相欢3个小时。完事后女同事发现男子的大腿上有黑点,但是他却没有打呼噜、也没有呼吸声。看到男子不行了,吓得女同事赶紧离开,但是1小时后又折返,决定告诉酒店工作人员并且报了警。原来男子因为剧烈运动导致心肌梗死,家属气愤不已,将女同事起诉了,要求她赔偿55万元。女同事辩解:他死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还在睡觉。我自己也有病,回家吃药而已。 这事听着就跟狗血电视剧似的,可它真真切切发生在现实里。66岁的人了,不好好在家含饴弄孙,跑出去跟女同事开房,这一开还把命给开没了。说难听点,这叫啥?这叫牡丹花下死,可人家家属不答应啊。 咱们先捋捋这关系。两个都是有家有口的人吧?女同事说有心脏病,那男的呢?66岁高龄,身体能好到哪儿去?这俩人凑一块儿,在酒店里折腾仨小时,这不是拿命在玩是啥?心脏受得了才怪。 家属张嘴就要55万,这钱要得有理没理?站在他们的角度,好好一个大活人出去就没了,总得有人负责。可这责该谁负?是那个女同事,还是死者自己?这事儿掰扯起来,能吵上三天三夜。 女同事那番辩解也挺有意思。她说自己睡着了,啥也不知道,醒来发现人不对劲,吓得赶紧跑了。后来又说自己也有病,得回家吃药。这话听着像是在推卸责任,可仔细琢磨,她说的未必不是实情。 问题就出在那个"跑"字上。发现人不行了,第一反应不是叫救护车,而是撒腿就跑。这操作,说实话有点让人寒心。哪怕是普通朋友,看到对方出事儿,也得伸手帮一把吧?何况还是刚刚温存过的情人。 一小时后她又折返报警,这一小时里她经历了啥?是良心发现?还是回家想明白了,知道这事儿躲不掉?不管怎样,这一个小时的迟疑,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了。本来可能是意外,现在倒显得心里有鬼。 说句扎心的大实话,这事儿最该负责的,其实是那个66岁的老哥。身体啥状况自己不清楚吗?平时爬个楼梯都喘,还敢在酒店搞仨小时高强度运动。这不叫勇敢,这叫对自己和家人极度不负责任。 从法律角度讲,女同事有没有责任,关键看她有没有过错。如果她明知道对方有心脏病还故意引诱,或者发现异常不及时救助,那确实该担责。但要是俩人你情我愿,突发意外谁也想不到,那这事儿还真不好说。 这类案子法院见得多了。婚外情出意外,家属起诉索赔,最后判赔的有,判不赔的也有。关键看证据,看双方在事发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场官司不管怎么判,都已经输得精光。 两个家庭,因为这一场荒唐事,彻底毁了。男的没了命,女的名声扫地,家属们还得在法庭上撕破脸。那55万,就算真判下来了,能换回一条人命吗?能把破碎的家庭补好吗? 这事也给那些喜欢在外面瞎混的人提个醒。偷腥这事儿,不光是道德问题,有时候真是要命的问题。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场欢愉,会不会就是人生的终点站。66岁的人了,该收心了。 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做人要守本分。不管男女,到了这个岁数,安安稳稳过日子比啥都强。非得整那些幺蛾子,到最后鸡飞蛋打,人财两空,图啥呢?这教训,太沉重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