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不该被污名化:维权有理,获利无罪

一个不洗澡的刺猬 2026-03-08 11:28:24

牟利从来不是错,合法合规的打假维权,不仅不该被指责,反而该被认可。 很多人一听见“职业打假”就骂碰瓷、骂牟利,完全是搞混了是非边界。 普通人维权要误工费、要赔偿,是维护自身权益; 专门盯着商家违法违规行为打假,靠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获利,本质也是在行使消费者权利,更是倒逼商家守法经营的一股力量。 只要是盯着真问题、走合法途径维权,不管是不是职业,不管赚不赚钱,都站得住脚,不该被扣上“恶意”的帽子。 海南这起事件的真实场景,根本不是大家脑补的“没事找事”: 这名男子在超市正常选购红酒,不是偷偷摸摸藏货、不是恶意调包,而是清清楚楚看到酒瓶上标注了8年保质期,且红酒确实已过这个期限,才正常付款买下,全程交易合规,没有任何猫腻。 他拿着购物小票、过期红酒的实物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退一赔十”标准起诉索赔,流程完全合法,不是胡搅蛮缠,也不是狮子大开口。 要知道,普通消费者买到过期商品,大多嫌麻烦自认倒霉,顶多找超市退个货了事; 而他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固定证据,走司法程序维权,恰恰是敢较真、懂法律的表现。 哪怕他此前有过类似维权诉讼,也只能说明他长期在盯着市场上的违规商家,一次维权是维权,十次维权还是维权,不能因为次数多、目的包含获利,就把合法行为打成恶意行为。 更何况,商家标注了保质期却售卖过期商品,本身就是实打实的违规在先,本就该为自己的疏忽和违规承担责任,而不是反过来指责维权者“别有用心”。 其实咱们都深有体会,日常逛超市、买东西,遇到过期食品、劣质商品的情况并不少见,大部分人要么没发现,要么发现了嫌维权麻烦,懒得跟商家掰扯,这才让不少商家抱着侥幸心理,疏于管理货架、违规售卖问题商品。 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恰恰是给所有商家提了个醒: 别心存侥幸,只要违规售卖过期、不合格商品,就会有人较真,就要付出代价。 获利不可耻,违规才可耻; 维权不可恨,漠视消费者权益才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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