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公社里丢了54元,16岁知青背了黑锅,失去返城机会。后来,他无意间发现了事情真相,却选择守口如瓶。不料,因为这一举动,不料,因为这一举动,14年后,他感叹命运的奇妙安排! 这笔钱在当年不是小数,能顶普通人家好几个月的开销,钱丢了,队里要查,十六岁的知青张扬州,成了大家怀疑的对象,他年纪小,刚来不久,没人帮他说话。 调查来调查去,没有证据,也没有结论,最后,这笔账算在了他头上,因为这件事,他失去了返城的机会,别人能走,他走不了,他只能留在公社,继续干活。 四队队长陈益明为人实在,知青刚到,社员有意见,觉得多了人吃饭,陈益明跟大家解释,知青带了一年口粮过来,不是来争吃的,他几句话稳住了社员情绪,他还安排李大婶过来,暂时帮知青烧饭。 李大婶不到四十岁,她丈夫腿有残疾,干不了重活,家里工分少,日子过得紧,她有个女儿,叫李小芹,十一岁,小学刚毕业,家里穷,学校又远,她没能上初中,李小芹脑子灵,性格开朗,她跟着母亲过来,一口一个哥哥姐姐喊着,知青们都喜欢这个小姑娘。 春节过后,春耕开始,李大婶要回队里干活,知青只能自己做饭,李小芹常往知青点跑,她送来自家腌的咸菜,她帮着生火、收拾,一来二去,她和知青们走得很近,张扬州也把她当亲妹妹看待。 日子一天天过,张扬州偶然间,知道了五十四块钱的真相,他看清了是谁拿的钱,也明白自己当年受了多大委屈,换作别人,可能当场就说出来,要讨回公道,要洗清冤屈,张扬州没有,他选择守口如瓶,因为说出去会毁了一个家庭,他把真相埋在心里。 这一瞒,就是十四年,十四年里,他踏实干活,待人真诚,当年的委屈,他没再提,当年的真相,他没再讲,他只做好眼前的事,照顾身边的人。 十四年后,政策变化,知青陆续返城,张扬州也拿到了返城名额,他顺利回到城里,有了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稳日子。 当年守住秘密,看似吃亏,却在十四年之后,给了自己一条好走的路,他没因为一时委屈去报复,没因为被冤枉就变得偏激,他守住了善良,也守住了自己的人生,命运没有亏待他,当年的沉默,换来了后来的安稳,他回头看,只觉得命运安排得很奇妙。 人这一辈子,吃亏不一定是坏事,不说破的善良,早晚都会变成福气。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用户10xxx57
雾里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