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支付30多万彩礼娶媳妇,但婚后妻子却长期拒绝与男子同房,并长时间回娘家居住,男子忍无可忍,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法院这样判。 河北邢台,退伍军人小高和女子小李经人介绍相识,2人定下百年之好,双方商定结婚后,小李便支付了32万财物,包括25.78万彩礼,2.8万黄金首饰以及手机等。 可婚后10个月内,小李拒绝和小高同房,且频繁回娘家居住,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令小高大为不满。一气之下将小李提出离婚,并将其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返还因结婚支付的全部财物。 但女方否认收到25.78万彩礼,拒绝同房是因为小高酗酒后强行要求并实施暴力。坚称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以男方无法证明无夫妻生活,“感情未破裂,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男方的离婚诉求。 此事一经曝光立即引发关注,法院驳回男方的离婚诉求自然有法可依,但女方拒绝离婚显然自相矛盾。 一方面结婚近一年不愿同房,长期住在娘家,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了,另一方面又强调夫妻感情还未破裂,那什么情况才算关系破裂呢?男方既无固定职业,又酗酒加暴力,致使女方患上抑郁症,这种情况正常人的思维是主动提出离婚,远离暴力,才是最好的选择,而不是找各种理由拒绝离婚,这不符合常理啊,实在让人费解。 这是什么逻辑啊!有懂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