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一男子因拆迁获得1500万巨款,妻子竟提出拿1300万给小舅子买房结婚,遭拒后就威胁离婚。男子气愤回应:“这是我爹妈的钱,和你家有啥关系?”谁料,妻子直接将他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1500万拆迁款。法院判了! 2020 年的广东,城市更新的脚步走进了不少老旧社区,原本平淡度日的一户人家,因为家中老宅迎来拆迁,生活突然被一笔巨额补偿款打乱了节奏。 谁也没想到,本该让一家人日子越过越好的喜事,最后却演变成夫妻对簿公堂的闹剧,甚至牵扯出离婚与财产分割的纷争,让原本和睦的家庭关系降到了冰点。 这笔让家庭矛盾爆发的钱,是男子父母名下老宅的拆迁补偿款,总计 1500 万元。 这套老房子是男子父母年轻时辛苦打拼置办下的房产,在男子结婚前就已经登记在父母名下,承载着一家人几十年的生活记忆,从产权归属到实际使用,都和夫妻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没有任何关联。 随着当地城市改造项目推进,老房子被纳入拆迁范围,经过产权核实、面积核算、政策匹配等一系列流程,最终确定的 1500 万补偿款,是对父母自有房产的价值补偿,款项的归属权从始至终都清晰指向男子的父母。 拆迁款到位的消息传开后,男子的妻子和娘家最先坐不住了。在她们看来,家里突然拿到这么一大笔钱,理应帮衬娘家解决最棘手的难题。 妻子的弟弟到了适婚年龄,在当地结婚买房是硬性条件,高昂的房价让娘家一直犯愁,这笔拆迁款恰好成了她们眼中的 “救命钱”。 一开始,妻子只是旁敲侧击地和男子商量,希望能拿出一部分钱帮弟弟安家,随着沟通深入,娘家的态度越来越强硬,最后直接由丈母娘出面,提出了一个让男子无法接受的要求 —— 拿出 1300 万给小舅子全款买房结婚。 这个要求近乎苛刻,1500 万的补偿款,几乎要被拿走绝大部分,只给男子一家留下零头。 妻子完全站在娘家的立场,不断给男子施压,反复强调弟弟结婚的紧迫性,认为作为姐夫出资买房是天经地义的事,甚至觉得男子不肯出钱就是不顾及亲情、没有担当。 面对妻子和娘家的轮番劝说与指责,男子始终保持清醒,他清楚这笔钱的来历和归属,没有丝毫退让的想法。 男子当场明确拒绝了这个无理要求,他直白地告诉妻子和丈母娘,这笔拆迁款是父母的个人财产,是老人一辈子的积蓄和心血。 既不是夫妻二人的共同收入,也和妻子的娘家没有任何关系,自己没有权利擅自处置父母的钱,更不可能拿出绝大部分去满足娘家的要求。 男子的拒绝彻底激怒了妻子,原本温和的沟通瞬间变成激烈的争吵,妻子见软的行不通,直接拿出离婚作为威胁,放话只要男子不肯出钱,就立刻结束婚姻关系。 男子本以为妻子只是一时气话,是被娘家怂恿后的冲动之举,可妻子的态度远比他想象的坚决。 日复一日的争吵充斥着家庭生活,家里再也没有往日的平静,妻子始终把拿钱和离婚绑定在一起,试图逼迫男子妥协。 男子又气愤又无奈,他坚守自己的底线,回应称就算离婚,也不会动父母的拆迁款,这笔钱的归属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 僵持数月后,妻子见男子始终不肯松口,真的将离婚的想法付诸行动。 她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仅要求解除和男子的婚姻关系,还提出了一个更让人意外的诉求。 主张分割这 1500 万拆迁款,认为这笔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分得一半。 一纸诉状,让这场家庭内部的纷争,彻底走上了法庭裁决的道路。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所有证据进行了逐一核实,理清了案件的核心事实。法官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清晰的法律边界,并非婚内取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双方共有。 本案中的拆迁补偿款,基于一方父母的婚前自有房产产生,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与子女的婚姻家庭无关,男子的妻子并非房屋产权人,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款项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无权主张分割。 一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驳回女方分割 1500 万拆迁款的诉讼请求,只对两人婚姻关系解除、其他婚后小额共同财产进行了处理。 二审法院受理后,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完整证据链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全面复核,确认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无误,女方的上诉请求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无论亲情往来还是婚姻关系,都不能成为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理由,法律的公平公正,始终是守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坚实底线。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郑州广电全媒2020-08-30——《男子拆迁得1500万岳母要1300万 只为给儿子结婚买房,男方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