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都塌了!”广西贵港,一男子离婚,二女儿归他,大女儿归妻子,可男子发现,二女儿

王哥说世情 2026-02-24 17:28:46

“天都塌了!”广西贵港,一男子离婚,二女儿归他,大女儿归妻子,可男子发现,二女儿越长越不像自己,男子忍不住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他不是二女儿的亲生父亲,女儿是妻子和别人生的孩子,男子越想越气,将前妻告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并退还抚养费,还要前妻赔偿他精 神损失费。 2001年,蓝某和杨某相识,那时他们青春年少,满怀着对爱情的憧憬。 他们彼此的眼里就只有对方,很快俩人就搬到一起。 在这期间,杨某怀孕,她十月怀胎,艰难的生下了女儿,蓝某为了表示对杨某的尊重,特意给女儿起名字叫蓝杨。 随着蓝杨的长大,杨某再一次怀孕,她身怀六甲,行动不便,蓝某认认真真照顾着她。 十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杨某到了临产的日子,一阵巨痛过后,她又生下来一个女儿。 二女儿的到来让他欣喜若狂,家里两朵金花,都是他手掌心里的宝贝。 2015年7月17日,他们正式结婚,结完婚后,他们更加的心意相通,这才是真正的一家四口,他们的生活美满无比。 可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容易,生活的艰难让他们饱尝了不如意。 生活不是他们想像的那样,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感情不知不觉的出了问题。 要说没领证之前彼此之间还有所顾忌,自从领完证之后反而感觉不如从前那样亲密。 蓝某也不知道,从何时起杨某不再像之前那样温柔体贴,她没事找事,好像心里藏着秘密。 蓝某以为,也许妻子是过于操劳,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尽量忍耐着妻子。 可是时间一长,生活里的琐事就像一把把的刀子,不停的割着他们残存的那一点感情。 到了最后,俩人矛盾越来越多,没说两句,就会大吵上一顿,蓝某变得不爱回家,杨某变得歇斯底里。 到了最后,他们缘分尽了,俩人和平分手,离婚之时,对两个女儿的抚养他们他们做了约定。 大女儿蓝杨归了妻子,二女儿蓝兰跟着父亲。 蓝某一看,已成定局,他婚姻失败,对生活一度陷入了困境。 可是女儿蓝兰还小,他打起精神,努力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他又是当爹又是当娘,他对小女儿倾注了全部的亲情。 蓝兰在父亲的呵护下快乐的成长,孩子还小,渐渐的从失去母亲的阴霾中走了出来。 蓝兰渐渐的长大,她活泼可爱,每次蓝某出门,都会把蓝兰带在身边。 可奇怪的是,亲戚朋友们一看,都说蓝兰和蓝某怎么一点都不像父女,前几年小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是孩子太小,还没有长开的缘故。 如今蓝兰越长越大,更是看不出来有一点和蓝某相像。 时间一长,就连蓝某也有所怀疑了,他经常盯着二女儿看,二女儿除了像她的母亲杨某,从头到尾没一点和杨某一样。 再加上外人的闲言碎语,渐渐也都传到了蓝某耳朵里,他仔细回想起当年的事情,可是咋想也没任何的头绪。 更何况女儿养大,很不容易,即便不是亲的,也早有了养育之恩。 他们父女之情没有任何掺假,他虽然疑虑,但是始终不相信蓝兰不是自己的女儿。 可是一旦有了怀疑,它就像一颗种子埋在心里,遇到点事就会发芽,终于有一天杨某忍不住了。 他怀着忐忑的心情,是死是活他要去做个鉴定。 要不然他每天都在暗自煎熬,彻夜难眠,每天都在琢磨蓝兰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孩子! 他下定决心,带着蓝兰去做了亲子鉴定,他既怕又喜,怕的是如果蓝兰不是自己亲生,今后他们父女又该如何相处? 都说养恩大于生恩,更何况蓝兰从生下来就叫他做爸爸。 孩子无辜,并不知道大人的事情,如果她不是自己的孩子,孩子今后又该如何自处? 各种念头像蚂蚁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啃噬着蓝某的心,最后他不顾一切,他要知道真相,他带着蓝兰来到了鉴定中心。 等待更是一种煎熬,结果出来那天,他的手心都攥出了汗。 果然不出所料,鉴定结果显示,蓝兰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也就是说,排除蓝某是蓝兰的生物学(亲生)父亲。 蓝某感到天都塌了,他眼前一黑,白白替别人养了闺女。 他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前妻杨某告到了法院,要求变更蓝兰的抚养权。 这女儿他不养的,要让杨某自己来养! 他还要求杨某返还他对蓝兰这么多年的抚养费,另外还要赔偿他的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蓝某与二女儿蓝兰无血缘关系,因此蓝某对蓝兰没有抚养义务。 之前因为蓝某的不知情支付的抚养费,属于杨某的不当得利。 因此法院认为,杨某需要返还蓝某这么多年对蓝兰支出的抚养费。 由于蓝兰的亲生母亲是杨某,蓝某对蓝兰无法律上的抚养责任,因此法院支持蓝某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 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杨某隐瞒蓝兰非蓝某亲生的事实,使蓝某长期对非亲生子女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感情,严重侵害了蓝某的人格尊严和情感利益。 最终法院判决,蓝兰交由杨某抚养,杨某向蓝某返还抚养费4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失费8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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