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群表示,台湾所有的房子和地都是你买了后,永远都属于你的了,你可以传代,但大陆好像只有农村乡下才有永久拥有权,城市里的房子都有一定的限时时间,我上海买的房子产权就只有70年,70年以后要怎么办政府应该有一定的办法处理。 说白了,李立群老师这一番话,就是把两岸房子产权的区别摆到了台面上,看似在疑惑大陆70年产权的后续,实则藏着大家都关心的一个核心问题——到底是永久产权香,还是大陆有期限的产权更划算? 首先得把话说透,台湾的“永久产权”根本不是不用管的“一劳永逸”。说是房子地都是你的,能传代,但有个躲不开的前提——年年都得给政府交不少钱,房屋税加地价税一个都不能少。自住房的房屋税就得按房子公告价值的1.2%-2%交,要是用来出租或者有多套房子,税率还得往上提,地价税也得年年跟进。 这哪里是真正的“永久拥有”,分明是买了个需要终身缴费的资产,只要一年断缴,房子就可能被收回。 所谓的“永久”,不过是“年年交钱才能保得住”的代名词,一辈子都得背着这份持续的开销,算下来几十年的税费累积起来,可不是个小数目,反而成了长期的负担。 而咱们大陆的70年产权,压根不是说70年后房子就不是你的了,这里面有个关键区别得拎清楚: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期限,房子本身是你的私有财产,只要房子没塌、没被依法征收,就永远归你所有,跟你买的家具、家电一样,所有权没有任何期限限制。 国家早就通过《民法典》把话说死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根本不用你跑部门、递申请,到期了自然延续,不会出现“房子被收回”的情况。 这种规定就是给老百姓吃的定心丸,明明白白保障你的居住权益,比那些听起来好听的“永久”承诺实在多了。 更让人舒心的是,咱们大陆房子的持有成本极低。买完房除了当初的契税和维修基金,后续持有期间基本不用交房产税,没有年年都得掏的固定税费,不用像台湾那样每年都要为房子的“永久权”买单。省下来的这笔钱,不管是用来改善生活、给孩子教育投资,还是给父母养老,都是实实在在的好处,这才是真真切切的划算。 那些觉得“永久产权”香的人,多半是没算过持续缴费的长期成本,等真正面对年年递涨的税费时,就知道“永久”背后藏着多少隐形支出了。 李立群老师提到大陆农村有永久拥有权,这话其实不太准确。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拥有的是使用权,虽然只要房子不倒、户口在村里、符合资格,基本能一直住下去,也能传给下一代,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永久拥有”。 宅基地不能随便卖给村外人,要是房子塌了或者拆了,两年内不重建,村集体还有权收回,这种“永久使用”是有明确条件限制的,并不是毫无约束的绝对权利,跟大家想象中的“永久产权”不是一回事。 再往深了想,大陆实行70年产权制度,根本不是要限制老百姓的权益,而是为了兼顾公平和可持续性。要是搞彻底的土地永久私有,时间久了,土地资源难免会集中到少数人手里,富人代代传承土地房产,普通人想买房只会越来越难,容易造成贫富差距拉大,影响社会公平。 70年产权的设计,既给了居民长期稳定的居住保障,又保留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空间,能更好地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让更多人有机会拥有自己的房子,这种制度设计比单纯的“永久私有”更周全、更符合咱们的实际情况。 大家最关心的70年到期后续期要不要花钱的问题,也完全不用过度焦虑。虽然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缴费标准,但立法的大方向是“保障住宅产权人合法权益”,绝不会让老百姓交一笔巨款来续期。 从各地的试点情况就能看出来,续期费用都是象征性的,不会给普通家庭添负担,而且针对老旧小区、经济困难家庭,还会有减免政策。 国家考虑的是老百姓的实际承受能力,绝不会让几十年的住房积累因为续期费用打水漂,这种人性化的考量,比“永久产权”下的强制年年缴费更有人情味。 反观那些鼓吹“永久产权”的说法,大多是只说优点不提成本,忽略了持续缴税这个核心问题。咱们大陆的70年产权,把该明确的权益都明确了,该减免的负担都减免了,让老百姓买得起房、住得安心,不用被长期税费压得喘不过气,也不用为几十年后的续期问题惶惶不安。 这种“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权+永久的房屋所有权+低持有成本+自动续期保障”的模式,才是最贴合普通百姓需求的,比所谓的“永久产权”靠谱多了。 其实说到底,产权好不好,不能只看“永久”两个字,得看实际权益有没有保障,持有成本合不合理。 70年的期限只是土地使用权的计时,而咱们对房子的权益、生活的安稳,从来都没有期限限制,这一点,国家早就用法律和政策给了我们最坚实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