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了双胞胎你就想结婚?我不同意!”女子怀孕后遭男友拒婚,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判决结果出来了 2025年4月13日,一条来自“脱单群”的好友申请,打破了杨女士平静的生活。 男子刘某加了她的好友,表示想建立恋爱关系。彼时已过三十的杨女士,对感情抱着务实态度,明确告诉刘某:自己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不想再经历无意义的情感消耗。 刘某当即承诺,说自己同样急于组建家庭,家里长辈也催得紧。两人一拍即合,感情迅速升温。 6月初,两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不久后发生了亲密关系。 又过了一段时间,杨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到医院一查,既意外又欣喜——腹中竟是一对双胞胎! 她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刘某,并正式提出结婚,满心以为等待自己的将是求婚和祝福。 可让她始料未及的是,刘某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他不仅明确表示毫无结婚打算,还态度坚决地要求杨女士去做手术。 杨女士懵了:当初说好奔着结婚去的,现在怀了双胞胎,你却不认账了? 更糟的是,医生告诉她:因为怀的是双胎,胚胎着床位置特殊,强行手术有大出血风险,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建议尽量把孩子生下来。 杨女士再次找到刘某,希望他能为了孩子、为了曾经的感情改变主意。 但刘某态度没有丝毫动摇,依旧坚持要求终止妊娠。 也许是看不到未来,也许是对刘某彻底失望,最终,杨女士只能去医院做了手术。 手术给她的身体和精神带来巨大打击。术后,她不仅承担了高额医疗费、护理费,身体还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时常腹痛、乏力。 杨女士越想越气,一纸诉状把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4.5万元。 案件开庭后,刘某的态度让人咋舌。 他先是说,按照两人发生关系的时间推算孕期,时间上无法吻合,所以不能证明孩子和自己有关系。又说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没有欺诈胁迫,不存在侵权行为。就算有错,也是两人共同的错,自己最多负担50%。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孩子不一定是我 的;就算是我 的,你自愿的,凭啥全让我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都是成年人,恋爱发生关系导致怀孕,是自愿行为的结果,均无侵害对方健康的故意。杨女士决定做人流手术,是双方协商后的决定,以此请求赔偿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但同时,法院也指出:双方发生关系时,刘某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杨女士怀孕,虽没有侵害故意,但杨女士手术确实对身体造成伤害,刘某应当基于公平补偿原则给予一定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支付各项经济补偿8500余元,驳回杨女士其他诉求。 这个判决在网上引发热议。 有人说:“这男的太渣了,当初说奔着结婚去,怀了双胞胎就不认账,8500块就打发了?” 也有人替男方说话:“女的自己也有责任啊,不想怀孕为什么不做好防护?都是成年人,凭什么全怪男方?” 还有人说:“这判决挺好,既没支持4.5万,也没让男方全身而退,8500算是个交代。” 杨女士输了什么?她输了健康、输了感情、输了时间。刘某赢了什么?他赢了官司,却输了人品、输了名声、输了一个男人该有的担当。 8500元买不来一个双胞胎妈妈的身体创伤,也买不来一个男人对感情的背弃。但它至少告诉我们一件事:恋爱自由,责任不自由。你可以不爱,但不能不认;你可以分手,但不能逃避。 最后问问大家:你觉得法院判8500元合理吗?如果是你,会怎么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来源:综合新密市人民法院、河南法制报等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