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安乐死?不夸张的说,安乐死一旦被放开,那就是穷人的噩梦…… 先说现实数据,安乐死或医生协助死亡(包括辅助自杀)目前只在极少数地方合法,比如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士、西班牙、新西兰和澳大利亚部分地区,以及美国少数州。 其他国家,包括中国大陆、绝大多数亚洲和非洲国家、拉美大部分地区,都明令禁止,为什么?核心担忧不是患者自主权本身,是这条路一旦走上,就停不下来,管不住边界。 最典型的例子是“滑坡效应”,荷兰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放开,先是限于绝症成人,后来扩展到精神疾病、痴呆老人,讨论70岁以上单纯“厌倦生活”的人也能申请。 比利时也类似,从成人绝症放宽到儿童、精神障碍患者,加拿大2016年合法化后,死亡人数从最初几千暴增到2024年超过1.6万,占全部死亡的5%以上,已经超过阿尔茨海默病和糖尿病总和。 数据表明,一旦把“结束生命”变成医疗选项,适用范围就会像滚雪球一样扩大,最初的严格标准——自愿、知情、反复请求、行为能力——在执行中经常被绕过或弱化。 荷兰每年有数百例非自愿或未报告案例,比利时弱势群体如老人、昏迷患者面临未经明确同意的风险。 加拿大一些非绝症患者中,贫困地区占比明显偏高,有人因为住房差、无家可归、医疗跟不上而选择这条路,官方数据虽说整体不完全是穷人主导,但批评者指出,社会支出不足、护理缺失让“死亡”成了廉价的“出路”。 穷人看病贵、资源少,慢性病发病率高,医疗不信任感强,如果安乐死合法,昂贵治疗可能被视为“浪费”,廉价的致命药物反而成了“解决方案”。 子女劝老人“别拖累家”,护理院暗示“减轻负担”,这些微妙压力在经济拮据时特别致命,残疾人群体更担忧:社会本来就对他们的生命价值打折扣,一旦“死亡权”被包装成人权,“活着是负担”的叙事就更容易被接受。 联合国都对荷兰法律表达过担忧,认为可能违反人权宣言,因为它没能防止不当压力。 如果把资源全砸在姑息治疗上,通过多学科团队控制症状、缓解疼痛、提供心理支持、陪伴家庭,让患者尽可能有质量地活到最后。 国际临终关怀协会明确立场:在没确保人人能获得姑息治疗和止痛药之前,绝不该把安乐死当成替代方案。 研究显示,很多求死念头其实源于恐惧成为负担、害怕被遗弃、疼痛没控制住,一旦这些问题解决,要求安乐死的比例会大幅下降。 可现实是,全球姑息治疗资源极度不均。高收入国家覆盖率高,低中收入国家80%需要姑息的人根本得不到。 现实里,很多所谓“自愿”,是被贫困、孤独、系统性忽视逼出来的“被迫自愿”,把死亡包装成权利,不先修补社会最底层的窟窿,是把问题简单粗暴地“解决”掉。 生命不该被量化成经济负担或医疗成本,一旦开了这个头,尊严就从“人人平等”变成了“值不值得活”。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c136831
你是真的没有感受到癌症晚期,躺在病床上一天天衰弱下去的感受,家属除了支付大笔的费用和时间,啥也做不了的无奈。
九月十一 回复 02-21 12:29
确实,不治吧被人说不孝,治吧,掏空了家底拖个一年半载的还是去了,剩下活着的一穷二白身心俱疲
也许大概似乎是
癌症患者适用,别的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