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30岁女子与男友相识不久,很快聊到结婚买房,男友说首付他出,按揭他还,房子直接写她名字。女子高兴坏了,于是男友交30万首付,贷款90万买了房,谁知,随后男友消失不见了。女子工资很低根本还不起贷款,可当她得知首付来源后,她瞬间崩溃了!觉得自己被骗了,至于骗了财还是骗了色,她也搞不清楚! 不到30岁的韦女士,2023年5月,结识了男友张先生,两人确定关系后,很快聊到了结婚买房。 张先生十分“大方”,主动提出婚房由他全权负责:首付他来出,房贷他来还,房子只写韦女士一个人的名字。 这番承诺,让身处恋爱中的韦女士满心欢喜,以为自己遇到了真心待她的良人。 随后,张先生带着韦女士去看一小区的房子,可韦女士对这套房子处处不满意,户型、地段都不合心意。 每当她提出疑虑,张先生总是轻描淡写地安抚:又不用你花一分钱,只写你的名字,房子也算你的,还有啥不满意的? 听着男友笃定的话语,韦女士放下了所有戒备,心想不用自己掏钱,还能拥有一套婚房,便顺从地开始办理买房手续。 首付30万,贷款90万,所有手续都顺利办了下来,房产证上只有韦女士的名字。 那段时间,她还沉浸在即将拥有小家的幸福里,丝毫没察觉背后暗藏的陷阱。 可买房流程刚走完,张先生的态度就变了,渐渐开始失联,最后彻底消失不见。 韦女士慌了神,一番打听后,得知的真相让她瞬间崩溃,所谓男友出的30万首付,根本不是他的钱。 原来,这30万首付是开发商和中介联合垫资的,其中仅有1万6是张先生刷的POS机,剩下28万多,都是中介拿着现金存进韦女士账户,再直接转给开发商。 这一切操作,都是在韦女士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她自始至终以为,首付和房贷都由男友承担,自己只是坐享其成的准新娘。 可到了还贷时,就连2月1日第一次还贷,她绝望了! 她从事美容行业,收入微博,根本无力承担每月5000多元的房贷。 她这才明白,男友当初说自己有存款、能提前还清贷款,全都是谎言,对方不过是个身无分文的骗子。 为了还贷,韦女士多次联系张先生,对方却以钱提不出来、资金周转不开等理由推脱。 两人大吵一架后,男友彻底失联,电话不接、短信不回,韦女士甚至连他具体做什么工作都不清楚。 走投无路的韦女士找到中介和售楼部,对方却开始互相推诿。 销售矢口否认垫资的事,说不知道。 韦女士怒了:你现在怎么不知道?买房子的时候什么都知道,出了事情你不知道了? 韦女士拿出男友和中介的聊天记录,上面清晰写着“我们给你垫首付,不用还,直接帮你出”,铁证面前,中介才不得不承认垫资事实,却对原因闭口不谈。 韦女士还透露,自己的资质根本办不下90万的贷款,是中介、开发商和银行串通,伪造了流水才让她成功获批。 如今,150万的房在她名下,实际的贷款是120多万。30万是中介垫资。 房贷要她还,未来还有几十万的装修款等着她,这让她彻底陷入绝境。 她哭着质问中介:如不是你们垫资,我根本买不起房,也不会落得这个下场! 可中介却坚称,所有手续都是韦女士本人签字,他们不存在欺骗。 《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虽其男友承诺他来还贷款,只是口头承诺,办理按揭都是女子签字,并且房子是在韦女士名下,银行追缴房贷款肯定找韦女士。她是合同贷款人。 目前,中介给出了口头解决方案:交房前3个月的房贷由他们偿还,交房后再帮忙把房子卖掉。 可这个模糊的承诺,根本让韦女士安心不下来。 韦女士只感觉自己被骗了,成了背负百万债务的受害者。 可至今她都没搞明白,自己到底是被骗财呢?还是被骗了色! 有人说,二个都是骗子,一个空手套白狼,不了解对方是谁,却心甘情愿接受一百多万的房子。 一个估计是房产中介,以谈恋爱为名,卖房子…卖出房子拿到回扣,跑路了…有谁会白给一套房?这女人亏的不冤! 有人说,你以为收到甜饼,其实是陷阱,初心是你想要别人的钱财,你不贪心就不受骗。你不想算计别人,谁也骗不了你! 还有人说,男友的假首付,新房写的女子名,贷的款就是房价,男子骗色后消失。女子被买了房,一种卖房骗术! 对此您觉得这个女人冤不冤?她是被骗了财还是骗了色呢?您能搞清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