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这事谁都急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压根就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这样呢

绮闲言 2026-02-20 22:55:34

遇这事谁都急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新闻,我压根就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会这样呢? 就是因为随身携带有4粒西地那非,也就是国内说的“伟哥”,同时没有医生的“处方”,因此就被告知“违法”了。 这个违法可不是简单的说说而已,而是要承担实质性的处罚。比如说,最高要坐两年牢,且接受10万港币(12800美元)的罚金。 这样的消息,别说这位35岁的英国人了,任谁都会暴跳如雷的。仅仅因为身体原因,需要西地那非,竟然违法了?这样的法律实在是匪夷所思。 当然了,匪夷所思的法律,并不等于没有效用,也不等于违法就能逃避处罚。就如这位35岁的英国男子,2026年2月16日清晨,在香港机场被告知违法后,无法自控,导致更严重的违法行为。 按照报道,去年11月拿着半年签证,这位英国男子来到香港,今年2月份打算出镜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在离境大厅暴怒之下,推到并打砸10部自助值机系统,还有金属围栏和玻璃。 如此以来,这位英国男子不但因为携带无处方的伟哥受罚,而且还因为刑事毁坏,有可能最高被判10年监禁。 到此,能否说因为一则匪夷所思的法律,造成了这位英国男子的因为“无知”而犯罪。或者说,因为疏漏没注意到香港的违禁品清单,结果违法,甚至越陷越深。 有人说这是常识性问题,我到不这样认为。西地亚非只是处方药而已,处方一般而言没有人会随身携带的。此时,按照香港法律,就违法了。 问题是,对普通人来说,若没有人或机构专门提醒, 或者相关网站醒目提示,都是很难注意到的。 退一步说,如果有关部门发现这样的情况,尤其是在机场,若是能够以“首犯”免于处罚,我以为似乎更合理,也更人性一些。 不太了解香港相关法律出台的背景,也不清楚该法律在当地是否为常识,反正,这样的法律,特别是携带无处方伟哥就违法,我也是从这起新闻中才知道的。 尽管我也听到过,日本与麻黄碱有关的感冒药不能带,阿联酋精神类药物不能带,而泰国新加坡等个人用药也要申报,等等。 但是,各地的“违禁品清单”绝对是应该广而告之,且必须人性化处罚的。不应该因为普通人的“无知”而动辄得咎,这就有点过了。 目前,这位35岁英国男子被以5000港元取保候审,大概在4月才会再审。不管结果如何,这起事件还是非常典型的。 法律应该是保护个人权益的,或者说是定分止争的,不应该出现没有受害者的个人行为,而让个人陷入违法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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