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纠纷!过年期间,12岁孩子一共收了20000元压岁钱,母亲却要把这些钱收走

辨案析历 2026-02-18 11:07:36

压岁钱纠纷!过年期间,12岁孩子一共收了20000元压岁钱,母亲却要把这些钱收走,认为她给亲戚孩子钱,亲戚给她孩子钱,这样的礼尚往来,压岁钱应当属于父母。没想到,孩子却不同意,认为这就是长辈给他的,应该由自己保管。母子二人为此闹上法庭,法院的判决亮了! 春节期间,12岁的小王过得格外开心,因为走亲访友一圈下来,他收到了足足2万元压岁钱。 拿着两沓百元大钞,小王心里满是欢喜,想着可以用来买自己心仪已久的书籍、文具,还能存起来留着以后用,觉得这是长辈们专门送给自己的礼物,理应由自己保管支配。 可这份喜悦没持续多久,小王的母亲就找到了他,要求他把2万元压岁钱全部上交。 母亲有她的考虑,一个小孩子,拿着这么多钱,万一丢了怎么办? 更为重要的是,母亲心里很清楚,过年的压岁钱本质上是礼尚往来,她给亲戚家的孩子发了压岁钱,亲戚才会给小王钱,这笔钱说到底是大人之间的人情往来,并非单纯给孩子的财产。 其实,这些钱本质上都是她花出去的钱,就是转了一圈而已,这些钱理应交给父母保管和使用。 按照惯例,孩子收到的压岁钱都给了父母,可小王这次说什么都不同意交给母亲。 小王知道,这钱一旦交给母亲,那就是有去无回,他一毛钱的零花钱都没有了。 在小王看来,长辈们把钱亲手交到他手上,就是专门给他的新年礼物,和父母的人情往来没有关系。 小王觉得自己已经12岁了,马上小学毕业了,完全有能力保管自己的压岁钱,凭什么还要被母亲收走。 母子俩为此争执不休,谁也不肯退让,从一开始的小声争论,到后来越吵越激烈,谁都说服不了谁。 眼看着矛盾无法化解,小王和母亲竟然因为这笔压岁钱闹上了法庭,希望法院能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母亲坚持压岁钱属于礼尚往来所得,应当归父母所有;小王则坚定认为,这是长辈对自己的赠与,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对此,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长辈给孩子发压岁钱,是无偿、自愿、指向孩子本人的赠与行为。 钱交到孩子手里并收下,赠与就成立并生效,所有权直接归孩子,不是父母的财产。 妈妈说的“礼尚往来”,是大人之间另一组独立的赠与,不能抵消或夺走孩子已经取得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有权代为保管压岁钱,保障安全、防止乱花;但保管不等于所有,不能私自花掉、挪用、占有。 只有在为孩子利益时,比如交学费、看病、买学习用品,才能依法使用,否则就是侵犯孩子的财产权利。 法官表示,长辈给晚辈发放压岁钱,属于无偿的赠与行为,这笔钱是专门给到孩子的,因此压岁钱应当认定为孩子的个人财产。 虽然实践中家长都把孩子的压岁钱收走了,但这并不代表父母可以随意将压岁钱占为己有,也不能擅自使用这笔钱。 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为了孩子的利益代为保管这笔钱,但保管并不等于拥有所有权。 孩子的压岁钱属于孩子个人,父母可以帮忙保管,却不能随意处置。看似常规的事情,有时候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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