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市24个集体(个人)荣获精神文明工作先进称号 喜报 热烈祝贺! 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系列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为助力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同时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了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我市15个集体荣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9人荣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佳木斯市获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5个) 1.佳木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抚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3.同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4.富锦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5.汤原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6.共青团桦南县委员会 7.佳木斯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8.抚远市抚远镇党群服务和综合文化中心 9.中共同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0.桦南县前进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11.佳木斯市郊区平安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2.佳木斯市向阳区教育局 13.佳木斯市前进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保障中心 14.佳木斯市东风区晓云街道玫瑰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15.富锦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二、先进个人(9人) 1.韩延秾 中共佳木斯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科科长 2.文赫旋 佳木斯广播电视台记者 3.毛友锐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郊区大队一级警长 4.祁 巍(女) 中共抚远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5.冯雨薇(女) 同江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员 6.尚汉臣 中共桦川县委宣传部一级主任科员 7.关 兵 桦南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导中心主任 8.李水军 抚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员 9.田 宇(女) 同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科员 来源:省委宣传部 终审:王平安 审核:姜文瀚 编辑:于海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