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女子将10岁的女儿转入一个中学,遭遇四五个男生的殴打,他们用尺子扎她太

每日案论 2026-02-13 10:35:07

河南周口,女子将10岁的女儿转入一个中学,遭遇四五个男生的殴打,他们用尺子扎她太阳穴,用拳头锤她的大脑,直至女生晕倒抽搐,被送往医院,妈妈发现她额头上有伤,才得知这件事情,要求学校给出监控,学校却表示她没有看监控的权利,后来又表示监控已经被覆盖了。 1月23日,朱女士接到老师打来的电话,老师语气匆匆,他告诉朱女士:“你的女儿晕倒抽搐,已经被送往医院了。” 听到这个消息,朱女士内心一痛,女儿出事了,心疼的肯定是母亲,她不知道女儿为何会晕倒抽搐,她还在想,会不会是女儿突发了什么病。 一想到女儿有可能情况很严重,她就来不及多想,就赶往医院。 来到医院,她果然看到女儿躺在病床上,还好经过医生的治疗,女儿醒过来了,朱女士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看着醒来后的女儿,人却变得有点精神恍惚了,头上还有伤,她马上意识到,女儿或许不是生病晕倒抽搐的,事情另有他因。 她就问女儿:“你的头上怎么会有伤?” 女儿被妈妈一关心,内心的委屈汹涌而来,眼泪也涌泉而出,她道出了自己受伤的来龙去脉。 原来她的女儿并非是生病晕倒抽搐的,是被同班的四五个男生殴打的。 这几个男生殴打她女儿的部位,还是头部,不但用尺子扎太阳穴,还用拳头锤她女儿的头。 她的女儿才10岁,年纪还那么小,在这个时候却被同班男生殴打头部,难怪女儿会晕倒抽搐,应该是头部受了严重的伤,才会这样的。 朱女士得知女儿是头部受伤才会晕倒抽搐,就赶紧重点检查头部,发现有大块水肿,淤青,肿块,她的女儿被诊断为焦虑,抑郁,精神受损,现在她的女儿要吃精神类的药。 看着女儿精神受到如此大的伤害,朱女士非常心痛, 她非常后悔,把女儿转入这个学校。 就在四五个月前,朱女士才将她的女儿转入这个中学的,其实她的女儿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出现了厌学的表现。 只是那个时候,她以为女儿只是不适应新学校,等时间一长就不会厌学了。 其实那个时候,女儿就应该已经受到欺负了,可惜她没有引起重视,这才导致女儿继续被这些男生欺负。 她感到自己很对不起女儿,现在看着女儿变得有些恍惚,她决定替女儿讨回公道,她要知道事实的真相。 要还原事实,就得看监控,她跑去学校,要求看监控,学校却表示她没有查看监控的权利。 朱女士不甘心,又去了两三次,但还是没有看到监控,后来学校就托中间人问她,到底有什么诉求。 她就说,她想知道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她只要看监控还原事实,但学校回复说监控已经被覆盖了。 如今她女儿晕倒抽搐,这个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她无从所知。 后来她不得不联系记者,但记者多次联系这个学校,也没有人回应,现在管理教育的人也介入了这件事,有人抓安全,有人抓教育管理,相信朱女士很快就可以得到一个真相。 如果朱女士的女儿确实被那几个男生殴打了,那么几个男生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朱女士的女儿10岁,他的同学可能也是10岁,未满14岁,即使朱女士的女儿是轻伤以上,可能这几个男生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不过朱女士的女儿现在精神变得有些恍惚了,精神严重受损,他们是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他们可以向那几个男生追责,也可以向他们的监护人追责。 除此之外,朱女士的女儿人身受到损害,他们还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不管怎样,发生这样的事情,应当追究那几个男生的责任,否则他们会继续欺负别的同学。 那么你对朱女士女儿的遭遇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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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棒棒糖

棒棒糖

5
2026-02-13 11:18

这难道不是报警吗?找学校有什么用?

福慧双盈门

福慧双盈门

3
2026-02-13 11:07

10岁上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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