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水,女子与丈夫曾是一对让人无比羡慕的博士后夫妻,谁知,在女子生完孩子后性情

小栗子看法 2026-02-13 00:37:17

河南商水,女子与丈夫曾是一对让人无比羡慕的博士后夫妻,谁知,在女子生完孩子后性情大变,孩子半岁后,两人便离了婚。孩子抚养权归母亲,父亲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并可随时探望。没想到女子非要将孩子改母姓,前夫拒绝后被拉黑,他一气之下停了抚养费,将前妻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耳目一新! 小飞和晓华这对夫妻,顶着高知光环,在外人看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本该拥有顺遂又幸福的家庭生活。 谁也没想到,孩子的出生不仅没让这个家更圆满,反而彻底打碎了两人的婚姻,甚至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婚后的日子,原本温馨和睦,晓华顺利怀孕生子,可自从生下孩子,晓华像是彻底变了一个人。 曾经温柔知性的她,变得敏感易怒,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引发争吵。 育儿的疲惫、产后身体的不适,加上身份转变带来的心理压力,让她整日情绪低落,性情大变。 曾经相敬如宾的夫妻,如今家里整日鸡飞狗跳,没有一天安宁。 看着眼前形同陌路的妻子,小飞满心无奈,他试图理解,却始终无法适应妻子的转变,两人的矛盾越积越深,再也回不到从前。 孩子才刚满半岁,这段看似光鲜的婚姻就彻底走到了尽头,两人最终选择协议离婚。 离婚时,双方冷静协商,约定孩子由母亲晓华抚养,小飞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并且享有随时探视孩子的权利。 原本以为,这场和平分手能让彼此解脱,也能让孩子在相对平稳的环境中长大,可谁料,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一场更大的矛盾爆发了。 离婚后不久,晓华突然提出,要给孩子更改姓名,让孩子跟着自己姓。 在她心里,孩子是自己十月怀胎辛苦生下的,离婚后也是自己独自照顾,孩子跟自己姓天经地义,她想让孩子彻底属于自己,也想摆脱和前夫的关联。 这个决定,像一颗炸弹,瞬间炸醒了还沉浸在离婚遗憾中的小飞。 小飞得知后,当场勃然大怒,在他的观念里,孩子随父姓是自古以来的传统,这是他的底线,更是血缘传承的象征。 他无法接受自己的孩子改掉姓氏,仿佛一改姓,孩子就不再是自己的骨肉,自己就成了彻底的局外人。 面对小飞坚决的拒绝,晓华更是怒火中烧,她觉得前夫丝毫不顾及自己的付出,固执又不讲理,一气之下,直接将小飞的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彻底切断了他探视孩子的途径。 被拉黑、见不到孩子的小飞,心里又气又急,他觉得前妻用拒绝探视来逼迫自己同意改姓,实在过分。 性格同样强硬的他,也不愿妥协,既然晓华不让自己见孩子,那他也不再履行抚养费的约定,果断停掉了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随后他一怒之下,将前妻晓华告上了法院。 两个高学历的博士后,本该理性处理问题,却在离婚后的纠纷里,被情绪冲昏了头脑,把孩子当成了互相较劲的工具。 晓华产后性情大变,大概率是产后抑郁和独自育儿的压力所致,她想改姓,是想寻求安全感,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精神寄托。 而小飞坚持父姓,是重视血缘和亲子关系,不想因为离婚,失去和孩子的联结。 可两人都忘了,最无辜的是年幼的孩子,大人的赌气和博弈,最终受伤的只有孩子。 《民法典》第1015条规定:自然人可随父姓或母姓,体现对父母平等尊重及女性生育价值认可。但法律赋予选择权,非单方面决定权。 案件到了法院,法官并没有急于判决,而是结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耐心调解。 子女随父母任一方姓氏都合法,但更改姓名必须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决定。 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而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即便探视权受阻,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 也就是说,晓华拉黑前夫、拒绝探视的行为,侵犯了小飞的探视权,而小飞停付抚养费,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两者不能相互抵消。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原本针锋相对的两人,终于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协议。 晓华给孩子更改母姓,小飞就将抚养费每月2000元降至1000元;还得允许他每个季度可以正常探视孩子,每两年还能带孩子外出游玩。 晓华同意了小飞的要求,两人在线上签下了这份协议。 这场闹剧,从头到尾,没有真正的赢家。两个高学历的聪明人,却在为人父母这件事上,犯了最不该犯的错。 婚姻破裂不可避免,但不该把对彼此的怨气,发泄在无辜的孩子身上。改姓、拉黑、停付抚养费,这些行为看似是在争一口气,实则是在伤害孩子最需要的亲情。 希望签下协议的两人,能真正明白,父母的身份永远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孩子需要的不是父母的较劲,而是哪怕分开,也能给予的完整的爱。 别让高知背景,输给了最基本的为人父母的责任,别让年幼的孩子,为大人的情绪买单。 对此您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0 阅读:42
小栗子看法

小栗子看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