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上海打工期间,和一女子恋爱同居,男子返回四川老家时,让女子跟自己回老家生活

乐瑶生活 2026-02-12 15:35:22

男子在上海打工期间,和一女子恋爱同居,男子返回四川老家时,让女子跟自己回老家生活,可女子不愿意,两人分手。万万没想到,12年后,女子突然将男子告上法庭,说自己曾给男子生下一个女儿,让男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法院判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生活有时候真的比电视剧还要荒诞,就在黄维俊以为自己的人生已经彻底在浙江杭州扎稳脚跟,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稳日子时,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彻底打乱了他的阵脚。   对于一个正在还房贷、养家糊口的普通中年男人来说,房子被贴上封条意味着巨大的恐慌,而让他更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导致这一切的原告,竟然是一个名叫安安的十二岁女孩,诉讼的理由简单而直接:索要抚养费。   黄维俊的第一反应是遭遇了新型诈骗,毕竟在他的记忆里,自己从未有过这样一个女儿。可当他看清卷宗里那个陌生的名字和熟悉的过往地名时,记忆的大门被迫打开,时间一下子被拉回到了十二年前的上海。   那是2012年左右,二十出头的黄维俊还在上海的电子厂里打工,那时候的他和许多背井离乡的年轻人一样,渴望在陌生的城市里寻找一丝温暖。在流水线上,他认识了同样年轻的刘某。   两颗孤独的心很快靠在了一起,他们没有举办什么仪式,也没有领证,就这样在上海的一间出租屋里开始了同居生活。   那段日子虽然清贫,但也算得上温馨,两个人互相照顾,在这个大城市里勉强算是有了一个临时的家。   但这看似美好的同居生活,最终败给了对未来的不同规划,黄维俊骨子里是个恋家的人,在上海漂泊久了,他越来越想回四川射洪老家安稳度日,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刘某,满心欢喜地希望对方能跟自己一起回去,结婚生子,过平凡的日子。   可刘某的想法截然不同,她已经在上海待习惯了,不愿意去一个从未涉足的陌生小县城,她觉得留在上海即使辛苦,机会也比老家多。   就在这个“回不回四川”的问题上,两人产生了无法调和的分歧,既然谈不拢,那就只能分开,当年的分手非常干脆,没有激烈的争吵,也没有财产的纠葛,黄维俊收拾行李独自回了四川,删除了所有的联系方式,从此两人断了联系。   他从未想过,就在他转身离开的那一年,刘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出于某种执念或是舍不得,刘某没有联系黄维俊,而是独自一人把孩子生了下来。   这十二年里,黄维俊在经营自己的小家庭,而刘某则在独自拉扯这个叫安安的女孩长大,单亲妈妈的生活并不容易,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上学、生活的开销越来越大,加上刘某后来虽然也组建了家庭,但经济压力依然让她喘不过气。   实在无法支撑下去的时候,她想到了孩子的生父,于是,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她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且为了防止黄维俊逃避,直接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他的房产。   面对突如其来的“喜当爹”,黄维俊起初是愤怒和抗拒的,他觉得自己是被算计了,甚至怀疑孩子的身份,为了弄个水落石出,他向法院申请了亲子鉴定,但科学是不会撒谎的,鉴定结果白纸黑字地显示,他就是安安的生物学父亲。   事情到了这一步,摆在面前的只有如何解决,刘某积压了多年的委屈爆发,要求黄维俊一次性支付这十二年来所有的抚养费。   但这对于同样背负着房贷和家庭重担的黄维俊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他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双方在法庭上僵持不下,一边是急需用钱养孩子的单亲母亲,一边是经济紧张的重组家庭父亲。   最终,在法官的反复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黄维俊必须为自己当年的“不知情”买单,但他目前的经济状况也得到了考虑。   结果是,黄维俊一次性支付孩子十二岁之前的抚养费和医疗费共计十一万五千元,并且从今往后,每个月要支付一千五百元的生活费,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这场官司虽然以调解结案,但留给当事人的冲击远未结束,黄维俊不得不向现在的妻子坦白一切,庆幸的是,妻子最终选择了原谅,愿意陪他一起面对这个从天而降的责任。   而对于那个十二岁的女孩来说,她终于在法律层面找到了父亲,尽管这个父亲缺席了她整整十二年的童年。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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