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跟公司领导出差,当时应酬结束之后女子就回酒店睡觉了。谁知道,对方客户

梅姐说法 2026-02-12 04:58:10

杭州,一女子跟公司领导出差,当时应酬结束之后女子就回酒店睡觉了。谁知道,对方客户骗取了女子的房卡,顺利进入房间想要侵犯她。由于男子的动静很大,还对女子动手动脚的,直接把睡梦中的女子给吵醒了。女子当时就逃到洗手间里报了警,没多久之后,房间里的男子就被抓走了,因为这事,女子产生了应急障碍。 九派新闻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女子回到公司之后,想要申请工伤赔偿,因为这次伤害跟工作有关。然而公司认为,这就是个人的刑事行为,跟公司无关。 魏女士在杭州的一家公司担任办事职员,在公司的安排下,魏女士与领导一同前往湖州出差。 本次出差的工作任务就是,拜访重要的客户,洽谈合作的事宜。 按照出差计划,当时魏女士参与了商务接待,并且一起跟客户洽谈。持续数小时之后,客户也安排了商务餐。 吃完晚饭之后,魏女士就跟领导一起返回了酒店休息。 魏女士跟领导是各自回房休息,然而魏女士这边却发生了大事。 也许就在刚刚接待的时候,对方公司的客户一直盯着魏女士看,似乎心有不轨。 当时魏女士也察觉到了,但是还是坚持将工作做完,没有跟对方客户多做眼神、或者肢体的接触。她深知,职场上,把工作做好就行了。 回酒店房间之后,魏女士本以为,对接客户的事情,可能就这样完成了。她简单洗漱之后,就上床睡觉了。 可是谁知道,就是刚刚那个心有不轨的客户,他竟然悄悄来到前台处,通过欺骗的手段,编造自己是订房人,也是同住人的理由,竟然骗到了魏女士房间的房卡。 当时魏女士早就睡着了,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有人刷卡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而进屋之后,男子就开始细细簌簌的褪去衣服。 然后就摸进了魏女士的被窝,进来之后,还开始动手动脚的,将自己的身体贴近魏女士,并且从魏女士的背后,将手....... 就这样,不断的抚摸着魏女士,因为动静比较大,一下子就把魏女士给吵醒了。 魏女士睁眼睛之后,眼前躺着一个光着的男子,而且还是白天的那位客户。眼看着魏女士要大叫,男子还示意魏女士别出声。 惊吓不已的魏女士,只能快速下床,跑到了卫生间,将门反锁之后,她就在洗手间里报了警。 之后,房间内的这个男子,也如实承认了自己的行为,最后也被办案人员给带离调查了。 事发之后,魏女士一度睡不着,精神状态也不对,还出现焦虑、惊恐等症状,也无法正常工作。之后去医院诊断为应激障碍。 回到公司之后,她提交出工伤认定申请,毕竟事件发生在出差期间,跟工作有直接关系。 但是公司一方坚决反对,认为这就是一起刑事事件,需要由嫌疑人去承担责任,跟公司是没有关系的。 由于分歧存在,事件闹到了相关部门。在审理的时候,有3点值得关注: 1.事情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出差期间,跟客户应酬,广义上属于工作时间范畴。 2.事情的发生地点是否工作场所:酒店是公司安排的住宿地点,就是工作场所的延伸。 3.事情是否跟工作有因果关系:属于公司安排出差,参与应酬,跟男客户接触,这才发生了侵害事件。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魏女士的遭遇,就是跟公司工作有关,而且遭到了意外伤害,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 作为公司,赔偿也是在所难免的。 本案释法: 女子在出差期间遭到对方公司男客户的猥亵,女子患上应激障碍,身体也出现损伤。女子是否可以找公司报工伤? 根据《工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可知,职工因为工作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被认定为是工伤。 由本案可知,女子在出差期间,遭到客户猥亵并且还出现了应激障碍,身体也有所伤害,已经符合了工伤认定条件,公司需要做出损失赔偿。 出差是职场常态,但是安全要尤为重视,不能成为盲区。 工作跟安全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律会朝着保护劳动者一方倾斜。 既然要派遣员工出差,公司肯定要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出了意外,那就要负责,推诿、甩锅都不合法。 看完本案,您内心作何感想?不妨评论区留言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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