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女子称被老师强奸拐走孩子科普一下汪康夫的事。• 1966-05-15:江西莲花县琴水小学教师汪康夫(24岁)被社教工作组与警方带走,被指控强奸2名、猥亵10名女学生。
• 1966-10:莲花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1966年底:吉安地区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 1966—1975:在鄱阳湖成新农场服刑。
• 1975:提前1年刑满释放,开始申诉。
• 1978起:陆续收到当年多名“被害人”回信,集体翻供,称系被引导/强迫签字,愿出庭作证。
• 1980/1987:多次申诉被莲花县法院、吉安中院驳回,理由多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串供取得证言无效”。
• 2016:媒体公开报道,多名“被害人”受访否认受害,称当年材料系被诱导签署。
• 2019:除1人死亡、1人失联外,10名“被害人”全部翻供。• 2020-05:江西省检察院决定复查。
• 2020-07-29:江西检方以无法调取原卷为由,中止审查。
• 2021-04-26:江西检方审查结案,驳回申诉。
• 2021-09-26:最高检短信告知受理申诉。
• 2022-01-18:向江西高院递交申诉,高院受理。
• 2022-01-28:最高检送达《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驳回申诉,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推翻原审认定。
四、离世(2022)
• 2022-10-24:汪康夫因心脏病去世,享年80岁,至死未获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