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佩斯反对电视台播文艺节目?—— 节目中,窦文涛与陈佩斯、陈大愚访谈。他们谈到了一个话题:电视台对文艺节目的不利影响。要点如下: 窦文涛:你们这行卷么? 陈大愚:卷。一首歌,能唱很多年。一个小品,能演几回? 文涛:可以模仿么? 陈佩斯:一些技术可以,但内容是要求新的。一个喜剧创作完成,拿到电视台播,是巨大的浪费。 陈大愚:如果在剧场演,能创造多少价值?交通,门票,消费者吃饭,节目的服装、化妆等这些人也有收入。 陈佩斯:一台晚会一下子把节目播了,这些节目还能在剧场演吗?这是不正当竞争,严格说是违法的。 窦文涛:那一些节目观众本来不熟悉,一播,出名了,这些人不是更好生存么? 陈佩斯:你试试。你巡演时,看观众什么反应?尤其是语言类节目。我是最早上晚会演小品的,但很快意识到犯了一个错误……三十年前,我就反对这种做法,可人微言轻。现在,新技术上来了,电视台不景气了。轮到他们没饭吃了。 点评: 小品、相声、戏剧,都存在这个问题,是现场的艺术,上电视台、上网录个节目都不是长久之计。当年,陈佩斯与电视台的矛盾,应与版权有关。 现在,网络兴起,综艺此起彼伏,但效果如何?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