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必须修改,允许教师可采取适当方式体罚学生,不要让教

熊丙奇 2026-02-11 13:28:38

有人说,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必须修改,允许教师可采取适当方式体罚学生,不要让教师在惩戒学生时束手束脚。 那么,《未成年人保护法》可能修改“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学生的条款吗?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一方面,体罚是简单、粗暴的管教方式,已被现代教育、现代学校明确否定。另一方面,一旦让教师可体罚学生,会打开潘多拉魔盒,增加校园暴力、欺凌,而不是相反。我国禁止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是教育、社会、法治的进步。 教师可惩戒学生,但不能打学生,这是法律划定的红线。至于有人建议学校可对不遵守校规的学生实施鞭刑之类的处罚,那也不是由教师进行惩戒,而是要由专门调查委员会调查、处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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