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半的报警电话:一场抓老公“嫖娼”引发的拘留案 凌晨两点四十四分,上海市

笔尖下说法 2026-02-11 12:44:09

凌晨两点半的报警电话:一场抓老公“嫖娼”引发的拘留案 凌晨两点四十四分,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接警电话响了起来。 打电话的是个女人,声音里带着明显的颤抖和愤怒。她说在浦东周东南路一个叫“亚洲汇”的商务会所里,正有人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而其中那个“嫖客”,是她的丈夫。她自己就在现场。 “我老公在里面嫖娼!你们快过来!” 值班民警迅速记录下地址,警车在夜色中赶往现场。对于这样的举报,警方从来不敢掉以轻心。 然而,当民警推开会所大门时,预想中的混乱场面并没有出现。大厅里灯光正常,只有几个工作人员和客人在,一切看起来平静有序。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分别询问了会所的工作人员、在场的客人,当然也包括那位被妻子“现场举报”的丈夫。询问持续了几个小时,从凌晨一直到天色微明。 调查结果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这里根本没有发生报警人所描述的卖淫嫖娼行为。 报警的女人叫雒某,1991年出生。面对民警的询问,她的情绪逐渐从激动转向了某种复杂的情绪。在询问室里,她说出了和报警时不太一样的话。 “那些话……是我根据自己的推测报的。”雒某的声音低了下来,“我只是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帮助协调我和傅某的关系。” 原来,这通让警察半夜出警的电话,背后是一场夫妻间的纠纷。雒某怀疑丈夫有不当行为,在情绪失控之下,选择了这样一种极端的方式——她想用警方的力量来“震慑”丈夫,解决他们的家庭矛盾。 但公安机关不是解决家庭纠纷的调解委员会,110报警电话更不是夫妻吵架时可以随便动用的“王牌”。 当天上午,在做完所有调查程序后,浦东公安分局周东派出所的民警严肃地告知雒某: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谎报案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决定对她处以行政拘留两日,并处罚款一百元。 当行政处罚决定书递到雒某手中时,她愣住了。她可能从未想过,自己打出的那个报警电话,会带来这样的后果。 “我只是怀疑他,这也有错吗?” 这个念头在她脑海中盘旋。 她不服从这个处罚决定,把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告上了法庭。案件一审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雒某不服,继续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在二审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最后的交锋。 雒某的律师强调,她的报警是出于对配偶不忠的“合理怀疑”,是“误判”而非“谎报”,主观上没有恶意。律师甚至提出,这样的处罚可能会让普通民众不敢再轻易报警。 但公安机关出示的证据链条完整而有力:报警录音、多方询问笔录、现场调查结论……所有这些证据都指向同一个事实——那晚的会所里,确实不存在雒某所举报的违法行为。 “这不是‘误判’,”公安机关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这是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为了个人目的谎报案情,已经影响了正常的执法秩序。” 法院的判决书最终为这场持续了一年多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二审法院认为,浦东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特别指出,考虑到此事确实因家庭纠纷引发,公安机关已经依法给予了减轻处罚——要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谎报案情通常面临的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雒某只被处以最低限度的两日拘留和一百元罚款。 “处罚裁量幅度适当。” 判决书上这短短七个字,意味着法律认为这个处罚已经充分考虑了人情因素。 判决生效后,这起案件却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小的讨论。很多人第一次知道,原来“报假警”的后果这么严重。 “怀疑老公出轨就报警说嫖娼,这操作也太离谱了。”有网友评论道。 但也有人表示同情:“虽然做法不对,但也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吧,肯定是气急了。” 更多的声音集中在法律警示上:“这个案例告诉我们,110真的不能乱打。警力资源是有限的,要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 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它触及了一个模糊地带:当个人情感与法律规定冲突时,边界在哪里?怀疑配偶违法,到底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法律专家后来在解读这个案例时指出,公民当然有权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但这种权利必须建立在事实或合理线索的基础上。如果仅凭猜测和怀疑就报警,特别是出于解决个人纠纷的目的,就很可能滑向违法的边缘。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一位律师在采访中说,“如果你怀疑配偶有违法行为,可以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线索,而不是在情绪激动时直接拨打110举报一个‘莫须有’的案情。” 这起案件结束后,浦东公安分局的民警们依然每天处理着各种各样的报警。只是有时候,当他们接到那些语气激动、听起来像是家庭纠纷的报警电话时,或许会想起这个凌晨两点四十四分的案例。 (本文基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沪02行终300号行政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撰写,文中人物均为真实案件当事人,案件细节来自公开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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